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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对受灾倒伏农作物收获机械实施省级补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25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闫虹瑾  浏览次数:401
 
 
  笔者近日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为确保粮食安全,保障粮食颗粒归仓,着力解决倒伏农作物收获难题,省政府将安排省级资金,对受灾倒伏农作物收获机械和加装在收获机械上的辅助喂入装置实施补贴,通过农机装备扶持政策,提升受灾作物收获的机械化保障能力。
 
  对新购置的具有倒伏收获性能的玉米收获机、全喂入水稻收获机实施省级累计补贴。省农业农村厅根据生产企业“自主选型、责任自负、书面承诺、自愿申报”的原则发布一批补贴产品,符合补贴标准的机具,可在享受中央农机购置补贴的基础上再获得省级补贴。省级资金的补贴比例总体上不超过单价的20%。中央和省级补贴累加最高不超过产品市场销售价的50%,玉米收获机单机最高补贴5万元、水稻收获机单机最高补贴2万元。省级补贴产品的购置时间从2020年8月27日算起,补贴办理时间从即日起到2020年10月31日止,受台风影响前所购置的收获机械不在此次省级补贴范围内。对现有玉米收获机新加装辅助喂入装置实施省级补贴(不享受中央补贴),补贴比例总体上不超加装费的50%,每台(套)最高补贴4000元,补贴办理时间从即日起到2020年10月31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据介绍,此次补贴范围覆盖因台风影响受灾的所有县(市、区),补贴对象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重点向规模化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倾斜,申领程序按照“自主购买(加装)、先购(装)后补、县级结算”方式进行操作,补助资金根据各县(市、区)受灾面积预分配补贴计划指标,省对市县统一结算,据实兑付。
 
  闫虹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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