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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粮食收购 确保农民“卖得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0-10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记者 高文  浏览次数:274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抓好粮食收购 确保农民“卖得出”
 
  本报讯(记者 高文)近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夏粮收购进展情况、秋粮收购部署情况及收购政策等进行了通报。
 
  据介绍,夏粮上市后,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密切跟踪收购进展,分析研判市场形势,指导各地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夏粮收购工作顺利开展。湖北、安徽、江苏、河南4省先后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江西启动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截至8月底,主产区小麦累计收购4926万吨、早籼稻累计收购472万吨,其中最低收购价收购分别为615万吨、40.5万吨。
 
  关于今年的秋粮收购形势,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储备司司长秦玉云表示,从生产看,秋粮种植面积稳中有增,目前长势总体正常,如后期不发生大的自然灾害,仍将是一个丰收年。从价格看,当前中晚籼稻、粳稻收购价格略高于最低收购价水平,预计新粮上市后将有所回落,部分省份启动托市收购的可能性较大;玉米价格涨幅明显,属于恢复性上涨,仍处于合理区间。从政策看,为增加种粮农民收入、保护种粮积极性,今年国家有关部门将中晚籼稻(三等)最低收购价格每斤提高1分钱,为1.27元/斤;粳稻保持不变,仍为1.30元/斤。
 
  对于强化秋粮收购重点举措,秦玉云说,秋粮收购涉及环节多、时间跨度长、社会关注度高,需要统筹兼顾、多措并举,将精心组织开展市场化收购和政策性收购。一方面,督促各地严格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健全完善市场化融资支持机制,引导支持各类粮食经营主体积极入市,组织多种形式的粮食产销合作活动,推动粮食产购储加销“五优联动”,逐步健全优粮优价市场运行机制。另一方面,督促中储粮集团公司严格落实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政策性收购,切实发挥好政策托底作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适时赴重点产区开展督导调研,确保秋粮收购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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