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病虫防治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全市农业农村积极行动起来,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农作物病虫防治条例》宣贯活动。
一、开展专题学习。市农业农村局把学习《条例》作为一项重点任务,采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知识问答等多种形式,明确由植保植检站牵头向各科站发放《条例》电子和纸质文件,并制作《条例》宣传栏。组织全局有职工和全市植保系统人员深入学习《条例》立法背景、意义和重大调整,准确理解《条例》的主要内容、切实做到全面掌握、综合运用、依法行政。
二、开展条例培训。7月28日市农业农村局召开《农作物病虫防治条例》宣贯暨农药化肥减量技术培训会,对《条例》宣贯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县(区)组织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农药经营从业人员、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种植大户等进行宣贯培训,对《条例》重要章节、重点条款进行重点解读。截至目前我市在《条例》宣贯活动中共计培训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农药经营人员、种植大户等1800余人次。
三、组织社会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短信等各类媒体,开辟专栏专题进行宣传。同时,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出动宣传车、印发明白纸、开设宣传橱窗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普及《条例》相关知识。活动期间,在电视台宣传2次,各县区农业农村局电子屏滚动宣传,悬挂宣传横幅93条,出动宣传车26车次,发放明白纸31080份,发送手机短信3400余条,并在微信、QQ工作群转发宣传片和宣传文稿8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