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核发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有效区域为全国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根据《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6年第5号),现将拟核发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有效区域为全国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0年12月17日至2020年12月2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反映。异议人须以书面形式反映,提供办公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并由异议人本人签字或加盖异议单位公章。
拟核发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简况:
住 所:浦东新区蔡伦路780号5楼Q座
法定代表人:金祖平
生产经营范围:稻
联系方式: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电话:021-64052103
邮箱:shzyglc@163.com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628号
邮编:201103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
电话:010-59193238
邮箱:zysnzc@agri.gov.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邮编:100125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