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发布“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相关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进行调整。
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上显示,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部分进口商品的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和暂定税率。将继续对小麦等8类商品实施关税配额管理,配额税率不变。其中,对尿素、复合肥、磷酸氢铵3种化肥的配额税率继续实施1%的暂定税率。继续对配额外进口的一定数量棉花实施滑准税,并进行适当调整。
为统筹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不断提高供给质量和水平,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我国将对883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
通过查阅相关通知附件发现,本次进口暂定税的调整,适当降低了部分日用消费品关税,更好满足人民生活需要,体现出较强的“惠民生”导向。对冻猪肉、牛肉、鸡肉、各类鱼肉等日常肉食进行协定税率的调整。对抗癌药和罕见病药品原料、特殊患儿所需食品等实行零关税,降低人工心脏瓣膜、助听器等医疗器材以及乳清蛋白粉、乳铁蛋白等婴儿奶粉原料的进口关税。进一步减轻慢性病患者用药负担。此外,此次调整还降低了部分蔬菜、水果及果汁的进口关税,进一步丰富百姓餐桌。
通知还显示,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订并生效的自由贸易协定或优惠贸易安排,2021年我国将对原产于相关国家或地区的部分进口商品实施协定税率,包括毛里求斯、蒙古国、秘鲁、新西兰、韩国等。2021年7月1日起,我国将对176项信息技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实施第六步降税。
据了解,本次关税调整是近年来力度较大的一次调整,不仅涉及税率调整,也涉及以往几年触及不多的税目调整,调整后的税目总数达到8580个,比2020年增加了31个。
来源:财政部网站、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