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试验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根据《江苏省种子条例》《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省农业农村厅制定印发了《江苏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办法》(苏农规〔2020〕13号,以下称“认定办法”),该办法将于2021年2月1日起开始实施。为了贯彻实施“认定办法”,做好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工作,现向公众征集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试验规范(以下称“试验规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依据
“认定办法”第七条规定,品种试验由申请者自行组织,应当对品种丰产性、稳产性、适应性、抗性等进行鉴定。试验时间不少于2个生产周期,有效试验点不少于3个,试验按试验规范执行,试验规范另行制定。
二、试验规范要求
试验规范应规定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试验方法与技术规则,记载项目应能反映品种特征特性、丰产性、适应性、抗性等,格式参考国家、地方有关标准。鼓励有条件的科研单位、种子企业、个人牵头,组织省内外有关单位、专家联合制定。
三、其他要求
1.有意向制定“试验规范”的单位请于2021年1月20日前将试验规范制定申请表(附件)发送电子邮件至380533383@qq.com。
2.请于2021年1月30日前将制定的试验规范纸质材料寄至我站,同时发送电子稿。
3.未能于2021年1月30日前寄送“试验规范”的,可提前与我站联系。
联系人:张玉明、邹玲玲
联系电话:025-86263525、86263533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月光广场8号江苏农林大厦1514室
江苏省种子管理站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