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吉林省大力推进现代种业创新发展的意见》意见的公告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全省有关作物、畜禽、食药用菌、农业微生物育(繁)种科研(管理)单位及个人,种子生产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韩俊代省长和李悦副省长要求,大力推进我省现代种业创新提升,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夯实粮食安全重要基础,我厅起草了《吉林省关于大力推进现代种业创新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结合吉林省种业发展实际,围绕“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种业自主创新、种业企业主体培育、育制种基地保障能力、种业治理能力”五大行动,提出了我省推进现代种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明确了牵头单位和配合部门。推进现代种业创新发展,解决种子“卡脖子”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主体多,需要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和支持,现发布公告,向全省农村农村局,有关作物、畜禽、食药用菌、农业微生物育(繁)种科研(管理)单位及个人,种子生产企业公开征求意见,以便完善我省意见。谢谢您的参与。
公告时间:2021年1月19日--1月25日。
请相关育(繁)种科研(管理)单位及个人填写公开征求意见表,于1月25日前发送邮箱zyglc210@163.com,或传真至0431-88906204。
附件:1.公开征求意见表
2.大力推进现代种业创新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月19日
附件1
公开征求意见表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填写《吉林省大力推进现代种业创新发展的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表,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将作为我们文件完善的依据。请您于2021年1月25日前,将公开征求意见表反馈到吉林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邮箱zyglc210@163.com,或传真至0431-88906204,谢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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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关于大力推进现代种业创新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相关单位:
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关键性核心产业,种业现代化是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标志性、先导性工程,是促进农业长期稳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所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大力推进现代种业创新提升,推动我省农业高质量发展,夯实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科企合作为主要途径,坚持创新驱动、提质升级,重点突破、统筹推进,市场导向、企业主体的基本原则,强基补短,强企保供,加强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自主创新、主体培育、基地建设、知识产权保护和监管治理,加快构建现代种业体系,不断提高良种化水平,进一步增强种业竞争力,促进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为加快推进农业强省建设提供坚强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种业现代化发展迈出实质性步伐。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体系初步建成,鉴定挖掘一批优异基因资源,规模化创制一批突破性新种质;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重大品种选育和关键核心技术取得新突破,育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作物新品种50个;优势企业培育取得新进展,打造若干具有产业主导能力“领头羊”种业企业,力争1家以上种业企业综合实力进入全国10强,3-5家进入全国50强,1-2家优势特色种业企业进入省内种业综合实力前10强;市场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品种权保护力度切实加强;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保持100%。畜禽遗传资源、遗传特性有效保护,畜禽育种创新能力大幅提升,良种供应推广应用能力明显增强,基本建成与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畜禽良种繁育体系,主要畜禽良种覆盖率达到97%以上。努力把我省建成东北区域种子创新中心。
三、主要任务
围绕现代种业发展,重点推进实施“五大行动”。
(一)实施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行动
1.加快农业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保护。完成第三次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系统调查和抢救性收集任务。启动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调查。做好资源整理、整合、编目,入库(圃)妥善保存。(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牵头,省农科院、吉林农业大学,市〔州〕、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2.推进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平台建设。巩固提升现有种质资源保护设施条件,新建北方粳稻种质资源库、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库;争取国家项目支持,依托人才和技术实力强的科研院校与优势企业,在长春市建设国家区域农作物种业创新中心,搭建农作物基因型和表型精准鉴定平台;争取建设国家作物、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分中心;改扩建国家寒地果树圃和省级作物、蔬菜种质资源库;确立种质资源原生境保护区,对我省珍稀、濒危、特色、名优的野生作物、食药用菌等种质资源进行原生境保护。进一步提升我省种质资源的保有量和质量,保存总量达10万份。推进畜禽国家级保种场、基因库、保护区建设,启动省级畜禽保种场、基因库建设,扩大保种核心群数量。(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牵头,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科院、吉林农业大学,相关市〔州〕、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3.开展种质资源的鉴定评价与创新利用。依托优势科研院校,利用专业化、标准化、智能化、规模化的资源鉴定评价与基因发掘平台,对征集和抢救性收集的种质资源开展精准表型鉴定、高通量基因型鉴定、等位基因规模化发掘等深层次创新评价,创制目标性状突出、综合性状优良的新种质和育种材料。探索建立资源共享分发和成果权益分享机制,推动种质资源共享利用。(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牵头,省农科院、吉林农业大学、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及相关科研院校配合)
(二)实施种业自主创新行动
4.集中力量突破“卡脖子”难题。省政府设立生物育种研发重大专项,围绕突破性品种研发等“卡脖子”问题,面向全省科研院校和种业企业,采取 “揭榜挂帅”方式确定攻关团队,开展技术攻关。在主要农作物方面,重点培育“优质专用、绿色高效、高产抗逆、适宜机收”的玉米、高产优质水稻、高产高油高蛋白大豆等突破性新品种。在畜禽方面,以生产性能好、品质优、抗病强、繁殖力高为主攻方向,重点培育生猪、肉牛、家禽、肉羊等新品种(配套系)。(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牵头,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相关科研院校和种业企业配合)
5.构建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商业化育种体系。走科企合作之路,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以基础公益研究为支撑的信息化、数据化、自动化的现代商业化育种体系。鼓励“育繁推”一体化企业与国内外的科研院校、种业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围绕育种瓶颈,聚焦关键技术,开展联合攻关,培育和推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产高效、优质绿色突破性新品种,提升我省种业自主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尊重科学,加强管理,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牵头,省科技厅、省农科院、吉林农业大学等相关科研院校配合)
6.创建现代种业产业园。发挥公主岭市区位、科研及种业基础优势,推进我国东北区域种业小镇建设。引入科研单位和优势种业开展科企合作攻关,引导吸纳技术、人才、资本等创新资源聚集,创建集育种科研、品种中试、加工仓储、销售物流、技术示范于一体的现代农业(种业)产业园,打造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种子科研创新高地。(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长春市人民政府、公主岭市人民政府配合)
(三)实施种业企业主体培育行动
7.打造种业企业“领头羊”。强化种业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技术、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向优势种业企业集聚。加大资金项目支持力度,统筹现有基本建设、转移支付、部门预算等支持资金,形成政策合力,优先支持优势种业企业发展。支持优势企业以并购重组、整合资源、上市融资等方式加强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做大企业规模。鼓励优势种业企业承担国家和省级重大项目,引导企业加大投入,加强育种研发平台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生产加工水平,夯实研发和生产基础,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种业核心竞争力。将优势种业企业逐步培育成“领头羊”型企业。(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牵头,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地方金融局、省银保监局配合)
8.引导特色种业企业做优做精。支持特色优势企业在经济植物、畜禽地方品种等细分市场发挥作用,培育特殊资源、特色品种,打造一批在种业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重点环节上提供专业化技术支撑或服务的平台型企业。重点支持蔬菜、畜禽地方品种、马铃薯、食药用菌等特色种业企业发展,形成专用品种、专业技术、独特模式等竞争优势。(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牵头,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地方金融局、省银保监局配合)
(四)实施育制种基地保障能力提升行动
9.加强南繁育种基地建设和管理服务。积极对接协调国家南繁管理局,贯彻国家和省支持南繁政策。支持相关育种单位加大投入,稳定南繁科研育种基地面积,持续推进科研育种基地设施化、标准化、现代化建设,对有一定规模、长期租用的育种基地省财政给予适当租地补贴。协调解决我省农业科研院校和种业企业南繁遇到的实际问题,完善南繁育种保障设施,提升南繁科研育种基地“育、繁、制、鉴”能力,充分发挥南繁育种“加速器”作用。(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财政厅配合)
10.提升制种基地供种能力。按照“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集约化、信息化”标准,完善洮南10万亩国家级玉米种子繁育基地建设,加快基地生产设施水平提档升级,创新用地保障、金融支持、招商引资等政策,引入优势企业落户。发挥省外制种基地作用,稳定提高我省玉米制种产能;积极争取国家水稻制种大县和区域性大豆、马铃薯良种繁育基地等建设项目,将省内制种基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范围,优先安排建设,力争建设高标准水稻制种基地10万亩,大豆和马铃薯制种基地各5万亩;推进有条件的县(市、区)加强省级玉米、水稻、杂粮杂豆制种基地和蔬菜、中药材等特色种子种苗基地建设。(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财政厅、相关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11.加快现代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支持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校开展深度合作,高标准建设一批现代化种畜禽场,扩大种群规模,增强制种供种能力。巩固提升国家级肉牛核心育种场,新建生猪、肉羊核心育种场,稳步提高品种选育水平。强化基层繁殖改良站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繁殖改良服务能力,加快优良品种推广应用。(责任单位:省畜牧局牵头,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相关科研院校和畜禽企业配合)
12.提高种子应急保障能力。完善农作物种子市场监测网络,强化市场监测预警,及时开展余缺调剂。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政策,确保自然灾害发生时农业生产用种需求。强化落实畜禽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畜禽遗传资源动态预警监测。(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
(五)实施种业治理能力提升行动
13.健全种业市场监管体系。加强种业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人员培训,保证执法经费投入,配齐必要设施设备,严格公正执法。建立跨部门跨区域联动和行政司法协同机制,构建以属地为主、部门协同、区域联动、社会参与的监管格局,依法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种子等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深化种业“放管服”改革,强化企业生产经营许可和品种审定登记事后监管,完善种业创新保护的正向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协调、服务、维权、自律作用,健全种业信用体系,及时发布黑白名单,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牵头,省市场监督厅、省公安厅,市〔州〕、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14.加大种子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营造激励种业原始创新、自主创新的市场环境。完善品种审定制度,优化审定标准,规范品种命名。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技术支撑,完善植物新品种DUS测试和种子DNA(分子)检测能力建设。严厉打击侵犯品种权等违法行为,维护广大农民和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牵头,省市场监督厅、省公安厅,市〔州〕、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四、保障措施
15.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以分管副省长为组长,省直相关部门单位为成员的省推进现代种业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级政府部门要站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高度,把推进现代种业创新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落实,建立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要建立和完善考核机制,科学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将推进现代种业创新发展工作纳入省对各地推动乡村振兴绩效考核。(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牵头,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督厅、省公安厅、省地方金融局、省银保监局、省农科院、吉林农业大学等相关科研院校,市〔州〕、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16.完善政策支撑。省政府设立现代种业发展专项资金2.5亿元(农作物种业发展专项资金2亿元,畜禽种业发展专项资金5000万元)和现代种业发展基金,支持现代种业创新发展。发挥“强种贷”作用,引入更多金融资本,支持农作物种业发展。推动落实粮食作物制种和种猪保险政策,推动将祖代家禽、肉种牛种羊纳入政策性保险。依托重大科技项目、创新平台和创业基地,畅通优异种质资源和高端人才引进渠道。鼓励支持科研院校科技人员有序向企业流动,科研人员流动到企业后申请种业创新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牵头,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相关科研院校和企业,市〔州〕、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17.营造良好环境。深入贯彻实施《种子法》《畜牧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和《吉林省种子条例》《吉林省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强化依法行政,维护公平正义的种业市场秩序。依托政府网站、电视广播、报纸书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媒介,加大对推进现代种业创新发展相关政策和种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传递助力种业创新发展的正能量,讲好种业故事。搭建种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种业企业提供管理指导、技能培训、市场开拓、信息和标准咨询等服务,提高种业企业管理人员素质,促进种业企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牵头,省科技厅、省农科院、吉林农业大学及相关科研院校,市〔州〕、县〔市〕人民政府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