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春耕生产用种安全,打造种业创新发展良好市场营商环境。锦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按照春季农业生产工作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早谋划、早安排、早部署,抓好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确保农业生产顺利开展。
控流通,保安全,强化植物检疫监管。从种子生产和销售源头遏制有害生物跨区域恶性蔓延。以种苗的违规引进、调运、销售为重点内容,以种苗经营企业、繁育基地和生产企业为重点对象,采取辖区自查和配合省级监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春季种苗市场检疫重点检查种苗经营企业和个人经营种子携带检疫证书情况,种子标签是否标注植物检疫证明编号,是否存在盗用编号、私自编号等违法问题。
查溯源,稳营商,规范指导守法经营。重点检查检查销售的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标注是否真实、规范、完整,二维码信息是否可以识别,品种信息是否通过追溯网址可以查来源、去向。检查种子生产经营者是否有未审先推和对应当登记未经登记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或以登记品种的名义进行销售的违法行为。检查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生产经营者以书面委托生产、代销其种子的经营主体是否备案,备案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了销售台账。检查有无经营档案、记载内容是否全面、保存期限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