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小麦品种试验监督检查的通知
苏种函〔2021〕27号
各设区市种子管理站及相关部门、联合体试验牵头单位、特殊类型品种自主试验实施单位、各试验承担单位:
为切实加强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的规范管理,有效提升试验整体质量和管理水平,结合《全国农技中心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国家冬小麦、春小麦品种试验监督检查的通知》(农技种函〔2021〕10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小麦品种试验监督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试验方案落实情况。检查2020-2021年国家冬小麦统一试验、联合体试验以及我省小麦统一试验、联合体试验、特殊类型品种自主试验品种试验方案执行和试验开展情况,重点检查联合体试验、特殊类型品种自主试验的试验组别、试验组数、参试品种和承试单位等各项工作具体落实情况。
(二)田间试验质量及规范性情况。现场检查各承试点试验质量及试验规范性执行情况,包括试验场地的基本条件、田间试验设计、试验管理水平、调查记载等。
(三)试验组织管理情况。主要检查联合体试验牵头单位和特殊类型品种自主试验实施单位是否建立合格的试验档案,是否组织试验考察和试验培训,试验工作是否有专门的技术人员负责管理等。
二、时间安排
4月12日开始,5月20日前完成。
三、检查方式
(一)试验实施单位自查。各省联合体试验牵头单位、特殊类型品种自主试验实施单位及时组织试验自查,自查试验点数应达到试验点总数的70%以上,按要求(附件1)认真完成试验自查报告,并在检查后半个月内将评价表WORD或EXCEL文档和评价表盖章扫描件发至我站品种管理科,同时报试点所在市种子管理站及相关部门。
(二)各市统一检查。请各市种子管理站及相关部门牵头组织有关专家对本辖区内的国家冬小麦统一试验、联合体试验以及我省小麦统一试验、联合体试验、特殊类型品种自主试验品种试验进行统一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填写试验检查评价表(附件2、3)。对田间现场以及试验记载情况进行拍照存档。各市检查试验点数应达到本市该作物试点总数的50%以上,并在检查后半个月内将评价表WORD或EXCEL文档和评价表盖章扫描件发至我站品种管理科。
(三)省统一抽查。省种子管理站根据各市上报情况,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抽查。
四、其它事项
本次试验督查重点是田间试验表现,检查结果将作为评价淘汰联合体试验、特殊类型品种自主试验的重要依据,请相关单位和人员严格按照试验自查报告、检查评价表要求认真做好自查、核查、评价、记录,市级检查原则上不安排室内情况汇报和座谈交流。请参与单位与人员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工作纪律要求,完成检查任务,确保工作质量。检查中的有关事宜,请及时与我站联系。
联系人:徐瑶,025-86263567,19962009525,xuchenyao@163.com。
附件:1.2020-2021年度江苏省小麦联合体试验、自主试验自查报告格式
2. 2020-2021年度国家冬小麦品种试验检查评价表
3. 2020-2021年度江苏省小麦品种试验检查评价表
4. 2020-2021年度国家冬小麦统一试验承担单位
5. 2020-2021年度国家冬小麦联合体试验承担单位
6. 2020-2021年度江苏省小麦统一试验承担单位
7. 2020-2021年度江苏省小麦联合体试验承担单位
江苏省种子管理站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