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交通运输厅下发《关于对2021年参加跨区机收会战车辆免收通行费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保2021年度河南省与其他省(市)联合组织的跨区机收会战工作顺利进行。
《通知》指出,国家农业农村部为2021年度参加机收会战的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统一印制了《2021年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今年分配给河南省的数量为61000张(作业证号段2021149201-2021210200),加盖有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县级农机公章,证件有效期为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根据规定,一机一证,盖章生效,全国范围内使用,每证背面应填写机主姓名、联系电话、联合收割机号牌或插秧机发动机号,严禁涂改、转借、伪造、倒卖。车辆上所运载的一台或多台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必须每台均持有作业证。对生产厂家运往外地销售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的车辆不允许持有作业证,通行河南省收费公路时,按规定收取车辆通行费。
《通知》强调,要认真做好收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三夏三秋”保通工作,切实为参加跨区机收会战的车辆司乘人员提供优质、便捷、周到的人性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