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市公安局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分局对外宣布:成功破获一起生产、销售伪劣种子案,抓获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嫌疑人2名,端掉生产、销售“套包”种子窝点5个,依法扣押伪劣稻谷种子10.5吨及涉案车辆2台,有效防止了春耕期间伪劣种子流入农户、祸害农民。
掇刀团林
发现售卖的“套包”种子
2月底,大地复苏,正是春耕好时节,市公安局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分局治安大队与辖区相关部门开展种子联合执法。在团林铺镇某农产品市场,民警接到群众举报:该市场一种业门店销售的外包装印有“×××杂7号”的水稻种与安徽某种业公司的“××丝苗”水稻种为相同品种,涉嫌销售“套包”种子。
接到举报后,该局治安大队迅速组建工作专班,开展侦查工作。同时,民警与安徽某种业公司取得联系,经鉴定该门店销售的“×××杂7号”种子与安徽某种业公司种子确为相同品种。
很快,民警查清了该门店基本情况:该门店位于多辉农产品市场农资一街,老板邓某喜,沙洋县人,从事种业生意多年,曾因销售假种子多次被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民警通过外围调查和实地走访,发现邓某喜门店囤货很少,另有一辆福特大面包车和一辆厢式货车作为销售运输车辆,民警怀疑其还有秘密仓库。
沙洋沈集
找到“套包”种子仓库
为了不打草惊蛇,民警对运货的两辆车进行了跟踪调查,很快查清了邓某喜在沙洋县沈集镇某家具门店和多辉农产品市场某门店的两处仓库。
3月1日,专班民警兵分两路采取行动:一路前往多辉农产品市场邓某喜的门店进行突击检查,一路前往邓某喜的沈集仓库处蹲守,防止其将种子转移或销毁。在多辉农产品市场某门店,民警查获一包放在桌上当样品的“×××杂7号”种子,另在福特大面包车内查获600袋“×××杂7号”种子;与此同时,另一组民警在沈集仓库内查获100袋“×××杂7号”稻谷种子,两处种子共计6600斤。
此外,通过对周边的调查走访,民警还获取一条重要线索:“×××杂7号”种子是邓某喜从东宝区子陵铺镇刘某处拖回。
东宝子陵
捣毁生产“套包”种子窝点
顺藤摸瓜。专班民警赶到子陵铺镇湖北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现场空无一人,公司车间地面堆放着大量未包装的稻种。
经传唤审查得知,该公司法人刘某曾为湖北某高科种业有限公司荆门子公司生产部副经理,对生产“××丝苗”水稻种的技术非常了解。2016年,刘某注册成立了湖北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并在未取得“主要农作物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生产“××丝苗”水稻种。为逃避侦查,刘某将自己生产的水稻种包装成“×××杂7号”等品牌进行销售,而邓某喜就是他的一个客户。
3月3日,邓某喜慑于压力,主动到掇刀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投案自首。据查,2019年,邓某喜发现市场上“××丝苗”种子品种好,深受农民喜爱,但邓某喜并无经营该品种的代理权。得知刘某生产“××丝苗”种子并包装成“×××杂7号”销售后,邓某喜联系上刘某,从此改售“×××杂7号”,并要求工作人员在推销时告知农民“×××杂7号”包装的实为“××丝苗”种子。
警方现已查明,邓某喜在明知刘某未取得“主要农作物生产经营许可证”并私自生产和包装“×××杂7号”“××273”等品牌稻谷种子情况下,多次从刘某处购入“×××杂7号”“××273”稻谷种子。2019年以来,他共销售“×××杂7号”稻谷种子1.9万余斤、“××273”稻谷种子3.6万余斤,从中非法获利35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邓某喜、刘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荆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