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中国种业大数据平台种子备案工作的要求,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坚持多措并举,狠抓工作落实,全力做好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工作,依法推进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切实维护种子市场流通秩序。截至目前,我省在中国种业大数据平台分支机构、委托代销、经营不分装以及委托生产等4种情形备案数量达到11646个,比去年年末增加1654个。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扎实推进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工作,巩固备案工作成果,我省不断加强宏观指导,细化工作措施,持续加大推进工作力度,印发了《2021年全省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把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作为种业监管执法年检查的重要内容,要求各地要加强日常管理,督促经营者将种子生产经营备案信息录入中国种业大数据平台,并开展跟踪检查。
二是强化指导服务。指导各地结合我省春季专项行动排查情况,认真检查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生产经营者以书面委托生产、代销其种子的经营主体是否备案,备案是否符合要求,确保备案工作落实落细。针对备案中存在的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指导各地通过组织专人上门服务、制作网上备案操作视频等方式,指导经营业户及时准确备案,不断提高备案质量。
三是加强工作调度。为推进备案工作常态化管理,我省建立了种子生产经营备案情况调度通报制度,6月初印发《关于中国种业大数据平台种子生产经营备案情况的通报》,要求各地进一步做好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工作指导,认真督促生产经营主体落实备案要求,切实做到应备尽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