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指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育种创新体系,推进种业人才、资源、技术向企业流动,做大做强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培育推广一批高产、优质、抗逆、适应机械化生产的突破性新品种。”农业部等5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扩大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鼓励科研人员进企业:2020年要形成以科研单位为主体的基础性公益性研究和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相对分工、相互融合、“双轮驱动”的现代种业科技创新体系。
农业科研人员对“鼓励科研人员进入企业”反应平平,应者寥寥。
为什么呢?
其一,种子企业留不住科研育种人员。一家种业公司老板坦言:随着企业的发展,公司成立科研部门,高薪聘请院士、专家任总顾问,招聘玉米育种专业人员或应届毕业生,大学生工资5000元,研究生8000元,有班车,有公房,结果三年五年下来,不仅没有培育出新品种,并且烧进去的钱,不亚于市场购买品种权所用的资金!重新招聘育种家,研究生,结果又过3年,培育的品种依然过不去审定关。更糟糕的不是招不来人,而是留不住人,干上三年两载都走光了。有的去了科研部门,更多的愿意去地方行政部门当一名公务员。
其二,科研人员不愿意“进入企业”。现下90%以上的种质资源和科研经费集中在科研院所。农业院校毕业的大学生、研究生进入科研院所或政府机关趋之若鹜,科研人员吃着“皇粮”,享受着科研经费和“成果转化”提成,依赖发表文章、培育品种甚至靠工龄也可以有个职称或攀登一个博士、研究员,某些稍有作为和能力的,还有擢升教授、挂冠院士,以及荣任所长、院长或政府官员的机遇。在这种诱惑下还有多少人愿意进入民营种业兢兢业业进行没有底线的科学研究呢?
其三,种子企业老板也不欢迎科研人员“进入企业”。因为急于赚钱的种业老板深感企业办科研投入大,见效慢,深不见底的资金投入和难以预见的出品种时间,投资研发不如购买现成品种“立竿见影”,所谓“造船不如买船”。既没有研发压力,又不必承担失败的风险,促使种业老板愿意出资300万甚至1 000万元,从科研院所或民间购买品种权或营销权,最终可能沦落为“种子超市”。
农业管理者的最高境界是设计最好的制度和法律法规,不显山露水不越俎代庖,通过制度建设、体制改革、机制优化引导种业的发展。农业科研院所理应踏实地从事基础理论研究,种子企业才是商业化育种的主体。鼓励科研人员进入企业,职责颠倒了,关系错位了。中国种业在错误观念引导下越走路越长、越陷泥越深,令优者不能出,劣者不能汰,最终缺乏种质资源和产权品种的企业,要么沦为大型企业的种子代销商,要么在市场竞争中自生自灭。
(来源:佟屏亚新浪博客 作者:佟屏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