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种发〔2021〕18号
品种展示评价试验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供种单位及展示评价试验承担单位:
为加大农作物新品种宣传推广力度,推进品种更新换代和农业绿色高效发展,为稳粮保供提供优质种源,我站组织开展2021-2022年度冬小麦品种展示评价工作,现将《2021-2022年度河北省冬小麦品种展示评价试验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做好有关工作。
河北省种子总站
2021年9月14 日
2021-2022年度河北省冬小麦品种展示评价试验实施方案
一、试验目的
为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创新发展和农作物新品种更新换代,提升农业供种保障能力和市场监管能力,满足农民选种用种需求,特开设本试验。
二、试验安排
(一)试验承担单位。2021-2022年度安排冬小麦展示评价试验承担单位4个,分别为河北鑫农种业技术有限公司、河北大地种业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农林科学研究院赵县实验基地和河北奔诚种业有限公司。
(二)试验组别及参试品种。展示评价试验设冀中南水地组,参试品种57个(不含对照,下同),对照品种为衡4399;冀中南优质组,参试品种7个,对照品种为师栾02-1;冀中南节水组,参试品种17个,对照品种为石麦22;冀中北水地(优质)组,参试品种30个,对照品种为中麦175(见附件1)。
(三)试验设计。展示评价试验采用间比法排列,不设重复,每8-10个品种设置一个对照,每品种种植面积100平方米,种植行数不少于18行,全区收获计产。试验一侧设置不少于1.2米的观察道。冀中南节水组试验地与普通水浇地设置一定隔离区,在足墒播种保证出苗的情况下,春季灌溉一水(起身拔节期)。实行全区收获,不能通过其他方式折算产量,收获的实际面积及产量录入记载档案。产量增减幅度≥20%时,应在记载档案中说明原因。
三、供种要求
展示评价试验每品种每承担单位种子量不少于4公斤。供种单位应当按照本方案规定的参试品种名称,采用快递寄送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在9月25日前将种子寄送到指定承担单位。种子包装袋内要有标签,注明品种名称、发芽率和参试组别等;种子包装袋外要有醒目、牢固标识,注明品种名称、参试组别等,同时注明“小麦展示评价”字样。
冀中南水地组、冀中南优质组、冀中南节水组承担单位:河北鑫农种业技术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赞皇县经济开发区山前路6号,联系人:马瑞军,电话:18931891012);河北大地种业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辛集市马兰农场,联系人:张冲,电话:13373318369);石家庄市农林科学研究院赵县实验基地(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韩村镇大吕村北1.5公里,联系人:李辉利,电话:13933841431)。
冀中北水地(优质)组品种寄至河北奔诚种业有限公司(地址:唐山市滦南县和谐路西侧河北奔诚种业有限公司,联系人:张俊茹,电话:15100506653)。
四、试验要求
(一)试验承担单位在收到种子后,应当认真核对品种名称及种子量,妥善保管试验种子,注意防潮湿、防鼠害、防混杂。播种前未收到种子或种子标注信息有误的,应当及时与省种子总站生产信息科联系,不得随意增减品种。
(二)试验承担单位应当选择代表性强、地势平坦、肥力均匀、水浇条件好,四周无高墙、树木等不良因素影响的中上等肥力地块作为试验地。播种前根据试验地的具体情况,科学做好种植规划设计。
(三)试验承担单位应当安排责任心强、有一定经验的技术人员管理试验。根据当地生产实际情况决定播期、播种方式及播种量。播种要在一天内完成,力争一播全苗,如有缺苗现象,及时补种。冀中南水地组、冀中南节水组和冀中南优质组试验于2021年10月18日之前播种,保证基本苗18~22万/亩;冀中北水地(优质)组生产试验于2021年10月10日之前播种,保证基本苗22~25万/亩。田间管理同当地大田管理。每项调查及管理措施要在同一天内完成。
(四)在作物生长关键时期,组织展示评价试验承担单位举办展示观摩开放日活动,对社会公众开放,各参展单位可以自行组织品种选育、种子经营使用等人员前往各展示点观摩。省种子总站将适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田间品种考察鉴评,并依据专家田间考察意见及展示评价试验结果对品种进行综合评价。
(五)试验结束后,试验承担单位在2022年7月15日前,按照统一的《河北省冬小麦品种展示评价试验记载档案》格式上报试验数据。记载档案应当报送纸质版(需在首页和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见附件2)。
五、联系方式
河北省种子总站生产信息科
地 址: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03号
联系人:李媛
电 话:0311-85697906
邮 箱:hbshengchan@126.com
附件:1. 河北省冬小麦展示评价试验参试品种表
2. 河北省冬小麦品种展示评价试验记载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