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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部署开展农资打假秋冬季百日行动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0-11  来源: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410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资打假秋冬季百日行动的通知
 
各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2021年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皖农质函〔2021〕358号)安排部署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工作的通知》(皖农质函〔2021〕800号)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春季农资巡查检查行动成果,把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推向深入,结合我省秋冬种农业生产特点,从即日起至12月初集中组织开展全省农资打假秋冬季百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目前,各地秋冬季农业生产陆续展开,农资进入购销旺季,同时也是假冒伪劣农资流入市场的多发时段。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在认真总结春季农资巡查检查的基础上,结合年初制定的农资打假工作要点,深入开展秋冬季农资打假百日行动。要充分发挥农资打假牵头部门作用,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农资打假齐抓共管的整体效能,确保农资质量安全可靠,全力保障秋冬季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百日行动
 
  (一)加大重点品种和区域监管力度。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完善日常监管,加大对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的巡查检查力度。突出抓好以黑作坊黑窝点为重点的生产环节和以经营门店、网络电商平台、面向用户直接兜售等销售渠道为重点的销售环节的监管查处。要加强对农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巡查监管,联合有关部门集中力量对辖区内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地膜等农资生产企业、经营网点开展隐患排查,重点是农资生产经营集散地、种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城乡结合部、乡村级农资经营门店等。
 
  (二)加大农资质量监督抽检力度。各地要结合实际,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加大对重点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力度。重点加强种子发芽率、纯度、净度等质量指标,杀虫剂、杀菌剂和种子包衣剂质量,农药、肥料有效成分含量以及是否含有高毒剧毒农药和未登记成分等的监督抽检,加大非国标塑料薄膜监督抽检力度,同时要加大对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含量不符合要求、添加违禁药物和其他药物成分的监督抽检力度。监测结果和处理意见要依法公开通报,发布预警信息,引导农民放心消费。对群众反映强烈和问题突出区域的农资产品,要加大监督检测范围和频次,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及时立案查处,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各地要加大农资违法违规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假劣农资和游商游贩坑农害农违法行为。狠抓农资大案要案查处,始终保持农资打假高压态势,对情节恶劣、影响范围大的案件,迅速调查取证,涉嫌犯罪的,坚决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对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案件,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不断强化行刑衔接。必要时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集中联合开展打击行动,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严查重处一批跨地区、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坚决铲除制假源头,严厉查处非法经营的组织者、获利者,彻底掐断农资违法犯罪活动利益链条。
 
  三、认真总结,加强信息报送
 
  各地在开展农资打假过程中,要认真总结成效、经验和问题,分析总结本地农资监管的新情况、新特点、好做法,探索农资监管工作的新思路。加强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及时报告重要信息、重大案件和突发事件。按照延伸绩效考核要求,组织好农资打假典型案例特别是移送司法案件的收集报送工作。农资打假秋冬季百日行动工作总结、大案要案(涉案金额5万元以上)统计表(见附件),请于12月5日前报送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联系电话:0551-62666787;邮箱:275974484@qq.com。
 
  附件:2021年农资打假秋冬季百日行动大案要案(涉案金额5万元以上)统计表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9月6日

文件下载:皖农质函〔2021〕829号(关于开展农资打假秋冬季百日行动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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