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2年农作物种子行业标准项目立项建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种业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工作,构建完善的种业标准体系,有效提升种业标准化水平,根据《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农业农村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项目建议的通知》(农质标函〔2021〕200号)要求,受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委托,我标委会面向全国征集2022年农作物种子领域农业行业标准制修订立项建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一)服务现代农作物种业管理。建议的项目应围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深入推进种业振兴行动,顺应现代种业创新管理的需要,有利于品种管理、供种保障和种子市场监管技术能力的提升。
(二)引领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建议的项目应能代表农作物种业发展方向和发展阶段,有利于促进种业技术进步,有利于推动现代种业振兴。
(三)具备成熟的技术和良好的基础。建议的项目应技术成熟、有代表性、可推广应用;项目提出单位应当具备较强的标准研制技术能力,标准制修订前期工作准备充分。
二、征集范围
(一)农作物种子检验。
(二)农作物种子生产、加工、贮藏和包装。
(三)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信息化、验证评价和抗逆性鉴定。
(四)农作物种质资源收集、评价、保存。
(五)其他需要在全国范围统一的技术方法和规程。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在提出项目建议前,登录全国农业食品标准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dtdata.com/fx/fmoa/tsLib),认真查阅现行有关标准情况,项目建议不得与已发布标准和已立项标准项目重叠或交叉。
(二)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项目实施条件。根据财政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地方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农业行业标准制修订任务的承接主体。
(三)标准项目研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四)申报单位根据标准项目建议征集原则和范围,按照模版编制《2022年农作物种子行业标准立项建议书》(附件1),总字数不超过3000字。优先支持符合要求且已形成草案的标准项目立项。
(五)请申报单位汇总本单位制修订建议项目,按要求填写标准立项建议一览表(附件2),连同项目建议书于2021年12月24日前将电子版(附件1为PDF格式、附件2为excel格式)连同标准草案一并发送全国农作物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晋 芳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620室
邮编:100125
电话:010-59194511
电子邮箱:njzxzjc@agri.gov.cn
附件:1.2022年农作物种子行业标准立项建议书
2.2022年农作物种子行业标准立项建议一览表
全国农作物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