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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到中国农科院进行种子法修改调研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2-17  来源:中国农业科学院办公室  作者:赵阳  浏览次数:417
 
  12月14日,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飞一行到中国农业科学院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修改进行调研座谈。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张桃林出席座谈会,中国农科院党组书记张合成陪同调研并主持座谈。
 
  李飞一行实地考察了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库,了解种质资源收集保存、鉴定评价和共享利用等情况,参观了中国农科院展厅,并围绕种业科研与科技成果转化、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种子法修改工作与专家座谈交流,听取对种子法修改的意见建议。李飞对中国农科院建院以来取得的重要成就,特别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建院60周年贺信精神的系列重大成果、支撑服务乡村振兴中作出的贡献给予充分肯定。他表示,将积极研究吸纳专家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在法律框架下最大限度保护种业知识产权,维护种业创新环境,希望中国农科院继续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制修订的政策和技术支撑工作,在三农立法、普法等方面贡献智慧和力量。
 
  张桃林代表农业农村部对李飞一行表示欢迎,对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三农工作表示感谢。他指出,种子法修改工作全面把握国情、农情和种情,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种业自主创新提供了有力保障。种子问题是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要加大法制宣传与执法力度,全力配合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做好法律实施各方面工作。
 
  张合成表示,中国农科院科研工作者既是种子法保护的主体,也是种子法规范的对象、支持的群体,将充分发挥农业科研国家队作用,聚焦“强基础理论、强核心技术、强种质保护、强重大品种、强粮食单产、强种源自给”六强目标,重点加强源头创新,提升我国种业核心竞争力。要发挥好科学家的示范带头作用,加强种子法科普教育和宣传,在全社会营造知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希望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继续关心农业科研工作,为农业科技优先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丛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瑞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司长张兴旺、副司长孙好勤,法规司副司长王维友,科技发展中心总农艺师崔野韩,中国农科院副院长王汉中、中国工程院院士万建民等出席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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