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天津1月15日电(记者王晖)记者14日从天津市农业农村委获悉,本轮疫情期间,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将向运输农业生产物资进出天津的车辆发放“通行证”,全力保障天津与外埠农产品、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顺畅流通。
据了解,根据天津发出的《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做好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农业生产物资道路交通运输通行证发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通行证”的运输保障范围包括种子、种畜禽、仔畜雏禽、水产种苗、农药、肥料、饲料、兽药、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以及粮食、蔬菜、水果、商品畜禽、屠宰厂(场)屠宰加工的畜产品、鲜活水产品、生鲜乳等群众生活资料。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副主任王智毅介绍说,企业申请“通行证”需向所在区农业农村委提出申请,由区农业农村委审核发证,市农业农村委予以具体指导。企业需在建立严格证件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使用证件。
根据该通知,对持证车辆司乘人员要求保持体温正常、有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有健康码绿码、有行程码绿码。对于有通行证的车辆,全国各地公路疫情防控检查站应予放行,在天津市域内通行的,需按交通部门查验规定执行。
王智毅表示,天津市和区通行证工作专班将进行24小时服务,随时向申请企业发放,全力保障供应链畅通。截至发稿,天津已累计发放“通行证”800余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