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2年河北省玉米大豆展示评价品种的通知
各有关种子企业、品种选育者:
一、参展品种要求
(一)展示评价品种
展示评价品种应为近5年通过国家审定或河北省审定、引种备案,适宜在河北省相应生态类型区推广种植的品种。根据申请时间先后顺序,每个组别品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40个。
(二)燕赵好品种
参加“燕赵好品种”筛选的品种应为我省培育的自有品种,通过国家或河北省审定,适宜在河北省相应生态类型区推广种植的品种。
参展品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工作安排
(一)组别设置。玉米:春播玉米4000株/亩密度组、夏播玉米4500株/亩密度组、夏播玉米5000株/亩密度组;大豆:夏播大豆组。
(二)试点安排。春播玉米试验点2个,设在承德市和张家口市;夏播玉米试验点2个,设在石家庄市和邯郸市;夏播大豆试验点2个,设在石家庄市和邢台市。各作物通过统一品种、统一方案、统一实施、统一宣传等方式,开展展示评价工作。
(三)试验设计。试验采用间比排列,不设重复,每品种种植面积100-150平方米,种植行数不少于8行,全区收获计产。春播玉米对照品种为先玉335,夏播玉米对照品种为郑单958,夏播大豆对照品种为冀豆12号。
(四)展示观摩。在各作物生长关键时期,各试验点对社会公众进行开放,参展单位可以自行组织品种选育、种子经营使用等人员前往各展示点观摩。
(五)品种评价。在作物生长关键时期,组织专家进行田间考察。依据专家田间考察意见及试验数据对品种进行综合评价,对综合表现优良的参展品种和筛选出的“燕赵好品种”进行公开发布。
三、品种申请要求
品种选育者或具有品种使用权的种子企业(需提供授权材料),均可申请参加展示评价试验,我省培育的自有品种可申请参加“燕赵好品种”筛选。于3月10日前将《2022年河北省农作物品种展示评价试验申请表》(见附件)发送至河北省种子总站生产信息科邮箱。
申请者需按要求提供质量合格的试验用种,其中春、夏播玉米每品种2公斤,大豆每品种3公斤,供种方式及供种时间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河北省种子总站生产信息科
联系人:李媛、李春杰
电话:0311-85697906
邮箱:hbshengchan@126.com
附件:2022年河北省农作物品种展示评价试验申请表
河北省种子总站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