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打好种业翻身仗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工作,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和生产经营“三无”种子等违法行为,全面净化种子市场环境,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筑牢打造种业强省基础,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市场监管主体责任。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充实监管力量,明确具体种子管理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职责任务,建立健全种子市场管理责任清单。各市及辖区内县(市、区)管理机构和人员相关信息表(见附件),以市为单位统一于3月1日前正式报我厅种业管理处备案。管理机构和人员相关信息要在官网公开,接受种子市场监管问题举报。
二、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建立部门联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机制。建立跨区域协查机制,做到横向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纵向联打联动,形成执法合力。建立多元化立体监管体系,推动监管重心下移,发挥种子企业、经销商、村干部和农技人员作用,实现网格化管理,明确监管区域,实行包区、包片监管。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公开本行政区域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提高群众参与度,主动收集和发现违法线索,强化精准打击。
三、强化监管措施。加强春秋季市场检查尤其是省市之间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经营门店及平台销售的监督检查、交叉互查,形成持续打击的高压态势。加强生产基地监督检查,确保品种信息真实准确,对良繁基地生产种子数量和流向实行动态监控,严把质量关口,杜绝种源外流。加强种田大户和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入户倒查,铲除滋生土壤,斩断非法利益链条,坚决遏制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
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农村广播,开展法规政策宣传、种子质量识别、专家技术讲座等活动,积极引导农民科学选种、合法选种;指导农户和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的识假辨假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杜绝假劣种子进入市场。及时曝光违法行为,营造全民参与、全社会关注种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注重监管实效。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底线思维,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种业振兴发展”的高度对待种子管理工作,确保该项工作落地落实,取得决定性成效。我厅将相关工作纳入粮食考核和种业振兴发展年度绩效考核。
联系人:武春运、刘文静 ;电话:0551-62610898;邮箱:ahszyglc@163.com。
附件:种子管理机构和人员相关信息表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