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种子协会倡议书
各种子企业:
当前正值春耕备耕关键时期,种子即将进入销售高峰期,为进一步规范我区种子市场秩序,加强行业自律,推进诚信供种,及时为农民提供优良、放心种子,确保种子质量安全和种植安全,积极配合我区种子执法年活动的开展,由内蒙古自治区种子协会全体会员共同发起,向全区种子经营单位和个人发出倡议。
一、依法经营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种子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行为。
2.严格按有关规定委托销售门店,建立规范的销售网络。
3.不经营未经审定、登记和备案的农作物品种。
4.不虚假宣传、不发布虚假广告、不散发虚假信息。
二、保证质量
1.保证供种标准和质量,杜绝销售假冒伪劣种子,不抢购套购种子。
2.完善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及时备案经营信息,不瞒报、漏报。种子经营门店要建立和保存种子进出货台账,开具种子销售凭证,保证销售出去的种子全程可追溯。
3.积极配合种子执法年有关活动,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开展种子市场检查,主动出示相关资料,做到不拒查、不拒检。
4.发现假劣种子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做到不纵容、不袒护。
三、优质服务
1.坚持“服务农业、服务农民”的经营理念,恪守行业道德,规范服务行为,遵守服务承诺,做好售后服务,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加强销售网点管理,明码标价,票据规范,台账完整。
3.及时处理和解决经营中出现的问题和质量纠纷,勇于承担责任,维护农民利益和社会稳定。
特此倡议
内蒙古自治区种子协会
202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