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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实招严把种子市场监管!四川黑龙江辽宁安徽贵州云南吉林怎么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2-28  来源:农财网种业宝典  浏览次数:1001
 

      “重点检查当地主推品种”

      “繁(制)种、加工、包装、贮藏作为重点环节”

      “以严格检查、强化执法为主线”

      “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

      “全面净化农作物种子市场”

      加强种子市场监管

      保障种子市场安全

      四川、黑龙江、辽宁、

      安徽、贵州、云南、吉林做了哪些规划?

      一起来看看!

      四川

      重点检查当地主推品种、问题经销商门店经营品种、套牌侵权品种、被举报的转基因品种、未审先推品种及引种品种。

      为进一步加强种业市场监管,规范种子市场经营秩序,保障2022年春季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2021年全国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要求,决定开展2022年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工作。

      本次大春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对象是种子集散地和种子市场销售杂交水稻、杂交玉米大豆、蔬菜和食用菌等种子(菌种)的经营门店。重点检查当地主推品种、问题经销商门店经营品种、套牌侵权品种、被举报的转基因品种、未审先推品种及引种品种。各地对辖区种子经营门店检查覆盖率达到50%以上,被抽查门店经营的品种抽样覆盖率达到30%以上,政府采购的种子抽查覆盖率达到100%

      (一)种子市场检查。一是查经营主体合法性,检查种子经营主体特别是蔬菜、食用菌等非主要农作物经营主体是否合法,是否依法备案登记后经营种子;二是查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按照《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规定,核查种子的标签和使用说明是否缺失、规范,要把蔬菜等非主要农作物种子作为重中之重予以严查;三是查销售行为合法性,检查种子经营者是否依法建立、保存经营台账,是否向种子购买者开具销售有效凭证,是否存在销售散装种子等违法行为,所销售的品种是否都已完成网上备案。

      (二)种子质量检查。要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程扦取种子样品,并对抽取的种子样品进行净度、水分和发芽率等三项质量指标检测,同时进行品种真实性、转基因成分检测和品种纯度田间种植鉴定。

      (三)电商渠道种子经营行为监管。通过在各大电商平台上查找发货地在本辖区内的商家和信访举报等方式,对辖区内经营销售农作物种子的电商进行全面摸排,督促电商门店进行销售备案,严厉打击不在适宜区域内推广销售种子的违法行为。

      黑龙江

      把繁(制)种、加工、包装、贮藏作为重点环节,特别是备春耕期间的种子销售环节。

      为扎实做好种业市场监管工作,营造种业创新发展环境,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黑龙江省2022年种业市场监管工作方案》,把繁(制)种、加工、包装、贮藏作为重点环节,特别是备春耕期间的种子销售环节。

      《方案》明确,今年重点任务是严打制售套牌侵权、假冒伪劣、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非法转基因种子,以及以商品粮充当种子等违法行为。严查标签标注不规范、二维码不规范、未按规定备案、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生产经营档案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对象为近几年监督检查和暗访检查中发现的、有违法记录的和被举报投诉的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经营门店,冻精经销商、农民合作社、乡村流动商贩及农村经纪人等涉种经销行为。

      《方案》还明确了重点区域,即种子生产基地、种畜禽场、种子大市场(种子一条街)、种子直销入户比例较高的地区、城乡接合部、乡镇村屯种子销售网点,以及相邻省交界区域,重点关注网络销售种子行为。

      辽宁

      以严格检查、强化执法为主线,以发现、查处套牌侵权、制假售假、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为重点。

      215日,记者从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获悉,为深入推进种业执法年活动,辽宁省今年将继续开展春季农作物种子监管专项行动。

      日前,辽宁省农业农村厅下发了《2022年全省农作物种子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做好春季农作物种子监管工作提出七项具体要求。辽宁省明确要以开展种业执法年活动为载体,以春耕备耕为关键,以严格检查、强化执法为主线,以发现、查处套牌侵权、制假售假、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为重点,在全省开展种子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净化种子市场环境,保护种子创新主体和农民合法权益,为推进种业振兴,促进全省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为推动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并提高工作质量,辽宁省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扛起对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种子行为的监管责任,各地要进一步强化执法体系建设,完善种子综合执法队伍,加强种子监管执法力量。通过依法依规,严格执法,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各地要强化指导,主动服务,大力推广适宜当地种植的绿色高产优质多抗新品种。

      安徽

      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和生产经营“三无”种子等违法行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打好种业翻身仗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工作,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和生产经营“三无”种子等违法行为,全面净化种子市场环境,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筑牢打造种业强省基础,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市场监管主体责任。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充实监管力量,明确具体种子管理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职责任务,建立健全种子市场管理责任清单。各市及辖区内县(市、区)管理机构和人员相关信息表(见附件),以市为单位统一于31日前正式报我厅种业管理处备案。管理机构和人员相关信息要在官网公开,接受种子市场监管问题举报。

      二、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建立部门联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机制。建立跨区域协查机制,做到横向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纵向联打联动,形成执法合力。建立多元化立体监管体系,推动监管重心下移,发挥种子企业、经销商、村干部和农技人员作用,实现网格化管理,明确监管区域,实行包区、包片监管。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公开本行政区域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提高群众参与度,主动收集和发现违法线索,强化精准打击。

      三、强化监管措施。加强春秋季市场检查尤其是省市之间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经营门店及平台销售的监督检查、交叉互查,形成持续打击的高压态势。加强生产基地监督检查,确保品种信息真实准确,对良繁基地生产种子数量和流向实行动态监控,严把质量关口,杜绝种源外流。加强种田大户和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入户倒查,铲除滋生土壤,斩断非法利益链条,坚决遏制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

      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农村广播,开展法规政策宣传、种子质量识别、专家技术讲座等活动,积极引导农民科学选种、合法选种;指导农户和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的识假辨假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杜绝假劣种子进入市场。及时曝光违法行为,营造全民参与、全社会关注种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注重监管实效。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底线思维,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种业振兴发展”的高度对待种子管理工作,确保该项工作落地落实,取得决定性成效。我厅将相关工作纳入粮食考核和种业振兴发展年度绩效考核。

      贵州

      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加快经营备案管理,加强信息调度工作。

      为深入推进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全面净化农作物种子市场,保障今年春耕生产用种安全,按照厅里的统一部署和“四不两直”工作法的要求,省种子管理站带领贵阳市、毕节市种子管理部门赴黔东南州开展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榕江县、从江县、凯里市有关乡镇农作物种子经营门店、集中交易市场,对种子销售备案、种子经营台账、有效凭证、种子包装规范性、品种的合法性等进行了突击检查,并向现场的购种者进行了“购买种子注意事项”的宣传普及。总体上主要农作物种子市场比较规范,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存在备案和标签不规范等问题。检查组将存在的问题反馈给了当地农业部门,要求及时处理。

      检查组要求,一是要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县级种子主管部门要提前谋划,切实承担起种子市场管理的责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二是要加快经营备案管理。抢抓时节、不务农时,及时做好线上和线下的种子备案管理工作。三是要加强信息调度工作。重点是水稻、玉米、大豆的库存量、生产量、调入量和需求量,及时掌握农作物种子的供需情况及品种结构。如果存在种子短缺情况,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及时解决种子需求。

      云南

      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联合检查行动,全力保障春耕生产有序开展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供给。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联合云南省公安厅环食药侦总队、昆明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在昆明市宜良县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联合检查行动,全力保障春耕生产有序开展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供给。

      本次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随机对宜良县狗街、南羊等4个乡(镇、街道)的35家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农机(具)等农资经营门店和2家种子生产企业开展巡查检查,发现部分经营门店存在进销货台账不全、药品分类摆放不规范等问题,均已当场责令经营门店立即整改。同时,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农户,购买农资要到具有合法手续的正规销售门店,认真了解农资适用范围、紧急事项及使用方法,发现假劣农资和疑难问题应及时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反映和咨询。

      省农业农村厅将继续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农机(具)等农资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制售假劣农资、生产销售使用禁(停)用农药兽药等违法行为,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防止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营造“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的农资市场经营环境。

      吉林

      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开展监管工作,持续加大查处力度,努力净化种业市场。

      当前,种子市场销售渠道越来越广泛,既有种业企业直销、代理门店代销、下乡上门营销,也有利用快手抖音等网络推销的,生产经营套牌侵权、假冒伪劣、非法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越来越隐蔽,给种业市场监管带来很大难度。我们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开展监管工作,持续加大查处力度,努力净化种业市场。

      一是强化监管部署。每年初制定下发全省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方案,对春季种子市场、夏季制种基地、秋冬季入库种子等检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并不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特别是对重点地区,采取致函政府负责人、约谈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人等措施,压实属地监管责任。

      二是强化行政检查。督促各地根据种业季节特征,深入开展种业市场监管工作。严把基地关,重点检查制种基地生产备案、委托合同、品种权属来源等内容,查处非法生产转基因种子、盗取亲本、抢购套购等违法行为。严把企业质量关,重点抽查企业生产种子质量、真实性等。对发现问题及投诉举报较多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检查抽查频次,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严把市场关,在备春耕关键时期,加强种子市场检查频次,严查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生产用种安全。

      三是强化案件查办。以品种权侵权、制售假劣、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为重点,依法查办案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监管发现、农民投诉、社会举报和上级交办的每一起种子案件,坚持做到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来源丨农财君综合整理

      编辑丨农财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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