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热议——农业“芯片”,护好也要用好
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毛晓雅 裴逊琦
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政协联组会上指出,解决吃饭问题,根本出路在科技。种源安全关系到国家安全,必须下决心把我国种业搞上去,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
我国物种资源丰富,如何保护好、利用好这些珍贵的资源?代表委员们建议,应从国家战略层面出发,鼓励多方主体参与,构建协同合作的科研体系。
政府要有“保种”责任
种质资源是育种研发的重要基础,保护好种质资源是提高种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证。为此,多位代表委员建议,各级政府应主动担当作为,加大对优势种质资源的保护力度,防止种质资源的流失。
“从国家战略层面出发,对我国种业发展的现状和问题做出必要的、客观的、精准的评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国种子产业发展规划。”全国人大代表、民建上海市委副主委、上海社科院研究员张兆安表示,尤其要建立健全好关键种子基因库,突出重点品种,完善体制机制,建立类似粮食育种基地的本土品种保护区。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农业大学校长吴德建议,建设长期稳定的育种制种基地。建立从法律层面优先保障育种制种用地“红线”机制,国家在一定范围内给予育种制种基地财政补贴,稳定基地规模。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兴旺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唐慧娟建议,国家应将种质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任务,细化为衡量地方政府政绩的标准之一,明确各级职责,实行分级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考核与监察,以此来增强地方政府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切实负责地推进种质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利用。
企业要当创新主体
种质资源保护开发是一项系统工程,形成打好种业翻身仗的强大合力,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参与,特别是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
张兆安认为,要加快培育一批龙头型、成长型的种子企业,对这些种子企业进行必要的资金支持和技术支持,对一些种子企业也可以采取“一企一策”的扶优政策。
唐慧娟建议,可以参照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增设“国家种业重点龙头企业”。通过严格审定,将承担国家和省级种质资源保护任务的骨干企业、全国和省域畜禽业主导(主推)品种的生产企业以及大中型扩繁加工一体化企业等,纳入到种业龙头企业中来,并通过享受一定的政策优惠,扶持其发展壮大。
各方要协作发力
“现有种业技术创新主体由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组成,大部分育种材料由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课题组’掌握,课题间缺少真正意义上的育种材料共享和联合攻关。”身为科研人员,吴德深感目前种业科研体系存在一些问题。
打破部分“课题组”经费集中、育种材料集中现象,要进一步改革种业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制度。吴德提出,实施分层分类分区域种业创新支持政策,实行真正意义上的“揭榜挂帅”和“赛马”机制,建立育种材料共享平台。同时,组建由政府主导、高校和科研院所育种科研人员参与的第三方机构,对核心育种材料进行评估,构建高校和科研院所“课题组”间交流共享,与企业有偿共享的机制。
一粒种子从实验室、试验田走向全国各地的农田,必须要建立一套成熟的成果转化模式。张兆安建议,针对目前科研和企业“两张皮”的现象,需要进一步改革种子企业与科研单位的合作模式,以种业终端市场需求为导向,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要进一步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重点要打破科研院所和种子企业之间的界限,建立完善的科企紧密合作、收益按比例分享的商业化育种科技创新组织体系和协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