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牢牢把握粮食安全主动权”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扛起国家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套牌侵权、制假售假等危害种业安全违法行为,3月8日,沈阳市农业农村局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就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问题展开座谈。沈阳市农业农村局法规处、农业投入品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参加了座谈会。
双方就打击种子制假售假违法事实深入分析法律依据,对植物新品种权保护行政责任与民事责任的界定区分进行探讨。除了针对常见的玉米杂交种、水稻和大豆等常规种子之外,还就软枣猕猴桃种苗、食用菌菌种品种权保护等前沿问题充分交流意见。
下一步,沈阳市法院将与沈阳市农业农村局建立植物新品种权保护交流合作长效机制,共商植物新品种权执法问题、共筑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屏障、共谋植物新品种权保护事业发展,形成防范和化解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的整体合力,为进一步促进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件有效处理,坚决打击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维护种子市场秩序,确保粮食安全提供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