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公布国家级制种大县和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认定结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种业振兴行动方案关于基地提升的决策部署,落实《“十四五”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设规划》重点任务和审计整改要求,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认定制种大县和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的通知》(农办种〔2021〕5号),经县级申报、省级推荐、专家评审、公开公示,我部认定黑龙江省庆安县等96个县(市、区、场)为国家级制种大县(见附件1),认定辽宁省兴城市等20个县(市、区)为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见附件2)。
各相关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指导,推动有关基地编制种业发展规划,强化督促和跟踪评估,提升政策实施效果。已认定的制种大县和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体系,优化发展环境,积极推动与龙头企业结合共建,不断提升制种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为保障种源安全、推动种业振兴提供坚实支撑。
附件:1.国家级制种大县名单
2.第三批国家级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名单
农业农村部
2022年3月24日
农业农村部关于公布国家级制种大县和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认定结果的通知.of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