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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印发2022年现代种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7-18  来源: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1026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现代种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种业振兴行动方案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2022年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项目申报及评审结果,我们制定了2022年现代种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及时将专项资金分解计划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

      附件:2022年现代种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7月13日

      (联系人:张泽泽,电话:029-87317113;田宝杰,电话:029-87321691)

附件

2022年现代种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坚持育种创新、企业培优、基地建设、市场监管及种质资源保护等重点支持方向,突出扶优扶强,坚持市场主体与资金集中投入,促进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健康发展,种业基地建设稳步推进,市场监管各项措施有效落实,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实现国家育繁推一体化企业“零”的突破,实现育种技术和共享平台建设加速发展,为我省种业振兴夯实基础。

      二、现代种业发展重点项目

      (一)种业创新攻关

      1.主要农作物(小麦玉米)育种攻关。支持杨凌示范区选择1家科技创新能力强、育繁推一体化发展基础好的种业龙头企业开展小麦、玉米育种攻关,补助1000万元。主要用于农作物生物育种技术应用、新品种选育示范、种质资源保护等。

      2.特色产业育种攻关。支持榆林市、西安市、汉中市择优选择育种研发优势明显的科研院所、种业企业开展小杂粮、番茄、油菜育种攻关,每个补助200万元。主要用于品种培育、良种繁育与试验示范等。

      3.种业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杨凌种业创新中心发展,补助1000万元,主要用于攻克“种源”卡脖子技术,开展作物育种共性技术研发,打造国家旱区农业种业创新基地。

      (二)品种审定试验测试鉴定。支持咸阳市、榆林市、汉中市、杨凌示范区选择具有相应技术力量的科研院所,对选育出的小麦、玉米、水稻大豆等主要农作物开展审定试验、品质分析、DNA检测、抗病性鉴定等。按照承担任务量不同,每个补助80-328.3万元。

      (三)种业企业扶优。支持杨凌示范区选择1个杂交油菜品种选育领军企业进行种业企业扶优,补助300万元。主要用于油菜新品种选育、种质资源库升级改造、仪器设备购置等。

      (四)良种繁育。支持宝鸡市择优选择小麦制种大县开展小麦良种繁育基地建设,补助400万元。主要用于扩大制种面积,改善制种条件,提高制种产量等。

      (五)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支持安康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选择具备种质资源圃建设及种质资源研究开发利用能力的单位、院所、企业开展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根据承担任务量不同,每个补助20-15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综合性种质资源圃,收集、存放珍稀种质资源,进行繁种与性状调查,建立种质资源数据信息库等。

      (六)国审品种奖励。对我省2022年通过国家审定的西农172、秦农168、华垦麦23等9个品种的科研单位进行奖励。科研院所通过国审品种每个奖励50万元,企业通过国审品种每个奖励100万元。

      (七)种业发展和能力提升。安排28万元支持省农业农村厅机关开展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主要用于开展种业法规宣贯、主要农作物品种省级审定等。安排755.3万元支持省种子工作总站开展全省种子质量抽样检测、信息采集调度、现代种业试验装备升级及技术开发、南繁育种基地建设等。

      三、现代种业发展基础项目

      (一)建设内容

      2022年现代种业发展基础项目主要围绕区试能力提升、种子质量抽样检测及能力提升、主要农作物骨干品种筛选示范等,建立健全手段先进、技术全面、监管有力的农作物新品种试验示范和种子质量检测体系。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经省级评选,2022年现代种业发展基础项目主要支持56个项目,根据评审实施内容与规模,每个补助15-200万元。具体补助对象、标准见附件3。

      (三)支持环节

      现代种业发展基础项目资金用于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种子质量检验实验室升级改造,购置必备的区试机械、仪器设备及数据处理设备等,完成下达的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等,不得用于建造办公场所、改善办公条件、弥补经费支出缺口、偿还债务、发放人员工资等与现代种业发展无关的支出。

      四、有关要求

      (一)认真细化实施方案。各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本方案进行进一步细化,并指导各县(区)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区)在制定实施方案过程中,要做好任务分解,细化补贴对象、比例、方式等内容,明确申报审核和过程监管。

      (二)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各县(区)要加强项目主体遴选管理,确保过程和结果公开、公平、公正。加快项目实施,争取11月底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不得擅自改变项目计划,确需变更的,要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申报。

      (三)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各市县要建立健全监管机制,严格按照建设内容安排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高效安全、项目顺利实施。要加强资金管理,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制度,规范资金使用,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严禁挤占、挪用。要加快资金执行进度,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先期安排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项目完成后要及时开展项目验收、资金兑付等有关工作。

      (四)强化项目绩效考评。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对项目进展、资金使用、实施成果等情况按要求开展绩效考评,于12月30日前将绩效考评报告、项目验收报告和项目总结一并报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将适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验。

      (五)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对纳入整合范围的资金,各地要严格按照中省关于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有关规定安排和使用资金。

      附件:1.2022年现代种业发展项目资金计划表

      2.现代种业发展重点项目资金计划表

      3.现代种业发展基础项目任务资金计划表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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