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标识欢迎光临种业商务网 | | 手机版
商务中心
商务中心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排名推广
排名推广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要闻 » 正文

重庆启动种子种苗打假行动 将严惩七种行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7-30  来源:重庆日报  作者:重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浏览次数:919
 
       近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获悉,即日起至10月30日止,重庆市将启动种子种苗生产基地执法检查暨专项打假行动,以下七种行为将被严惩,行为恶劣、情节严重者将被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种子是农业的“芯片”,优质种子对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保供至关重要。近年来,我市加大农业执法的力度,假种子几乎绝迹,但种子生产、销售套牌侵权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扰乱种子市场秩序,危及种业安全和国家粮食安全。
 
       据了解,种子种苗基地执法检查暨专项打假行动范围包括“两杂”种子制种生产基地、种苗生产园(场、圃)、蔬菜种子生产地等,主要针对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种子,未按照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受委托生产种子,未按规定备案、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未执行种子检验、检疫规程生产种子、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无有效植物检疫证书或证物不符调运应检疫的种子等七种违法行为。
 
       若有上述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违法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可以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在七种非法行为中,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惩罚最为严厉。若行为恶劣、情节严重者,货值金额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同时还将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广告服务 友情链接 | 申请链接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