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晚间公告显示,大北农原本打算收购正邦科技旗下8家控股子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交易价格暂定合计约20-25亿元。
鉴于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相关先决条件一直未能满足,公司决定解除股权转让协议,并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偿还5亿元预付款及利息。
大北农9月30日公告,公司此前公告,拟收购正邦科技旗下8家控股子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交易价格暂定合计约20-25亿元。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公司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向正邦科技支付了预付款5亿元并推进完成了本次交易的反垄断审查。
为推进本次交易,公司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组织律所、审计机构及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开展了法律尽职调查、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等相关工作,并组建了相关管理团队为参与过渡期经营管理以及收购交割和交割后整合开展准备工作。
但是,在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过程中,经公司多次要求,正邦科技方面未能充分配合导致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无法出具,对公司在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未能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其次,正邦科技方面拒绝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配合公司人员参与过渡期的管理工作。另外,正邦科技在收到公司支付的5亿元预付款后,也未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将预付款用于清理对标的公司的债务。针对上述问题,经公司与正邦科技方面多次沟通均未能得到解决。
正邦科技方面的上述行为严重阻碍了本次交易的正常推进,违反了《股权转让协议》以及此前各方达成的共识,经公司与正邦科技多次沟通,上述问题未能得到解决,对方已经构成根本违约,进而导致《股权转让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鉴于上述情况,《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相关先决条件一直未能满足,为维护公司利益,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解除《股权转让协议》,并尽快采取相关措施要求交易对方返还公司已支付的5亿元预付款、支付利息及承担相应的违约金等。
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根据董事会的决定迅速采取相关措施,并于2022年9月29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起诉要求交易对方偿还公司支付的5亿元预付款及利息,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要求正邦集团有限公司、林峰以及相关标的公司就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就质押股权行使优先受偿权。
前情回顾
3月拟20-25亿元收购正邦旗下8家饲料公司
3月1日大北农发布公告,拟收购正邦科技持有的德阳正邦、丹棱正邦、重庆广联3家公司的全部股权,以及持有的云南广联、昆明新好农、云南大鲸、贵阳正邦、云南广德等5家公司51%的股权,交易价格为20-25亿元。
协议约定了包括公司完成标的公司审计、评估、法律及业务尽职调查且结果满意、清理标的公司股东对标的公司的债务等为交割先决条件。
随即该收购案引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大北农发出关注函,大北农表示,收购正邦科技饲料子公司是为了抢占西南市场,提升饲料市场竞争力。此外,在收购议案决议时,大北农有2位独立董事以相关议案材料准备不充分理由,投出了弃权票和反对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