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种子站 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万盛经开区、高新区种子管理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种业振兴决策部署,全面净化种业市场环境,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按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渝农办发〔2023〕14号)要求,市种子站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23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二、检查内容
(一)检查种子经营门店。检查种子门店经营档案、购销合同(委托书)、销售台账及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查散装种子及无标签种子等。
(二)排查重点品种。重点排查被举报的套牌侵权品种、非法转基因品种、未审先推品种、推广或销售已撤销审定品种、电商网络销售品种。
(三)检查种子质量。检查中抽取一定比例的种子样品。所有种子样品开展净度、水分和发芽率三项质量指标检测,水稻、玉米种子样品开展品种真实性、转基因成分和品种纯度检测。
水稻、玉米、蔬菜种子样品的净度、水分、发芽率和水稻、玉米种子样品的品种纯度检测方法执行《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GB/T3543-1995)。水稻、玉米种子样品品种真实性检测对照样品采用农业农村部征集的审定品种标准样品,检测方法采用SSR分子标记法,检测标准分别执行《主要农作物品种真实性和纯度SSR分子标记检测稻》(GB/T39917-2021)、《主要农作物品种真实性和纯度SSR分子标记检测玉米》(GB/T39914-2021)。水稻、玉米种子样品转基因成分检测执行农业农村部发布的相关标准。
三、检查方式
采取各区县自查和市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各区县根据辖区内种子市场情况,及时组织开展市场检查和抽样,并按要求将抽查种子样品送市种子站。市级抽查由市种子站负责,抽查南岸区、九龙坡区种子市场。
四、任务分工及时间安排
(一)任务分工
全市计划抽取种子样品350个以上,其中:水稻和玉米种子样品不少于330个,蔬菜种子样品不少于20个。每个区县种子市场检查5家种子经营门店,每个门店原则上扦取2个种子样品(水稻、玉米各1个);若区县市场种子经营门店不足的,应覆盖乡镇市场抽足种子样品。市种子站负责扦取蔬菜种子样品,汇总各区县样品抽查情况,并收集种子样品。
净度、水分、发芽率三项质量指标检测由市种子站和南川区、巴南区、黔江区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共同承担,品种真实性、转基因成分、品种纯度检测由市种子站承担。
(二)时间安排
2月28日前,各区县完成市场检查和抽样工作,将种子样品和样品清单提交市种子站。同时开展样品确认及相关证据的固定工作。
3月31日前,各承检机构完成净度、水分、发芽率三项质量指标检测,检测结果报送市种子站。
4月30日前,市种子站完成净度、水分、发芽率三项质量指标不合格结果的确认、异议收集和答复工作。
7月30日前,市种子站完成真实性、转基因成分检测及不合格结果的确认、异议收集和答复工作。
8月20日前,市种子站完成水稻和玉米样品品种纯度田间小区种植鉴定并汇总结果。
8月31日前,市种子站将全市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市农业农村委。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次专项抽查是2023年我市种业市场监管的重要内容,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明确工作要求,建立工作考核制度,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各区县要在市级开展种子质量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制定本辖区的种子质量专项检查方案,开展种子质量监管工作,强化属地监管职责,确保辖区内种子质量安全。
(二)合理安排,注重实效。要科学安排,按时完成各阶段的检查、抽样、检测、证据收集固定等相关任务。有关检验机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审核检测结果和数据信息的准确性,签字确认后按时报送。
(三)注重程序,规范实施。在扦样、样品确认、检测、结果通知、异议处理、和结果报送等环节,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程序,依法公正开展,科学规范操作,认真记录,妥善留存文书、照片及送达凭证等材料,形成完整可靠、可追溯的证据链。
附件:1.重庆市2023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方案
2.种子市场专项检查扦样单填写模板
3.各区县抽查号段分配表
4.2023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样品信息表
5.样品确认通知书
重庆市种子站
2023年2月6日
抄送:市农业农村委种业处。
重庆市种子站办公室2023年2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