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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组织完成12个省(区、市)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验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3-16  来源:农业农村部  浏览次数:912
 
  近期,农业农村部按照中央种业振兴行动部署,落实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总体安排,组织完成了两批共12个省(区、市)的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验收工作。通过验收的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等12个省(区、市),普查工作全面覆盖了辖区内709个农业县,新收集资源达4.06万份,超出计划任务数0.9万份,超额近30%。
 
  各省(区、市)党委、政府对种质资源普查收集和保护利用工作高度重视,各地各有关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强化责任落实。组织专家深入一线,加强技术指导服务,确保了普查工作科学有序推进,创造了“都昌经验”“兴国模式”等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事迹和先进个人。各地坚持普查保护同步推进,收集保护了白马牙玉米、地灵红糯、城口火罐柿、南靖柴蕉等一批优异、珍稀、特色资源;坚持普查利用同步推动,挖掘了保靖黄金茶、桃叶橙、常熟黄金小玉米、江芦芦粟等一批优异资源并推广利用,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坚持普查宣传同步开展,珍珠玉米、永兴168964棉花、野生大果猕猴桃等一批优异资源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提高了社会公众种质资源保护意识,对促进种业创新,推动乡村振兴,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具有重要意义。
 
  2023年是种业振兴“三年打基础”的第三年,也是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的收官之年。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对其余19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查工作开展验收,确保全面完成资源收集任务。下半年,还将组织发布“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状况报告”,重点介绍本次普查的最终成果,包括新收集种质资源情况,特异、珍稀和优异资源保护利用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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