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3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的通知
吉农办执法发〔2023〕3号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长春新区农委,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和省委省政府春耕生产工作指示精神,扎实做好农资打假保供工作,按照《2023年吉林省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部署,省农业农村厅决定开展2023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活动集中在全省备春耕期间,即日起至6月下旬结束。具体时间由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自行安排,集中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周。
二、活动主题
放心农资进乡村,稳粮保供促丰收。
三、活动目的
围绕主题,深入乡村,面向农户,畅通渠道,加强宣传,注重实效。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推广放心农资品牌产品,普及农资识假辨假知识,畅通绿色优质农资供应渠道,引导农民合理购买、科学使用农资,提高农民群众质量意识、绿色优质意识、打假维权意识,营造农资保供护农社会氛围,保障备春耕生产和农资产品质量安全。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政策宣传。发挥舆论监督和政策信息导向作用,组织各地深入乡村农户、走进田间地头,在农资交易市场、农资经销门店、主要交通节点等地方,采取悬挂条幅、设置展示板(栏)、流动宣传车、LED显示屏等方式,广泛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进农家宣传活动。加强供需信息监测调度,通过电视、网络、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等渠道,适时发布市场紧缺和价格波动大的农资产品预警信息,宣传农资打假工作,普及农资法律法规知识和打假维权常识,营造农资打假良好社会氛围。
(二)搭建产销平台。组织农资企业、经销商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展示展览和咨询活动,现场展示宣传放心农资品牌。培育优质农资供应主体,鼓励支持优质农资企业与农业合作社、农户进行合作对接,发展壮大直销直供、连锁配送等新模式新业态,拓宽放心农资下乡进村主渠道,确保优质放心农资能够及时下乡进村、到田入户。发布农资保供重点企业名单,树立优秀农资企业形象,推动优秀农资企业加快向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商转型。
(三)提供技术指导。通过田间课堂、现场教学、线上培训等形式,组织执法人员、农业科技人员开展农资业务咨询服务,为广大农资用户答疑解惑,指导科学购买、合理使用农资。开展农资识假辨假、农资使用技术、农药合理使用、良种优选等知识宣传讲解,推广农资科学使用、绿色防控技术。组织技术人员深入一线开展现场指导,手把手向农民讲解如何辨别假劣农资产品,提高农民对假劣农资识别能力。组织执法人员面对面受理投诉举报,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强化依法维权意识。
(四)公开典型案例。在当地主流媒体公布2022年本级农业农村部门查处的假劣农资典型案件,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公开公示一批生产经营假劣农资主体人员信息,震慑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邀请执法人员和农资专家评析案例,以案说法引导农民认清假劣农资对农业生产的危害。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会同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假劣农资集中销毁活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加大打假力度。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保持农资打假高压态势。各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要切实加强活动期间农资执法监管工作力度,主动公开投诉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举报信件通信地址、电子邮箱、微信公众号等,主动挖掘发现农资违法线索,及时受理农资投诉举报问题,对非法网络直销、流动销售、传销式销售农资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农资违法问题。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为保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效果,各地要注重发挥宣传导向作用,通过电视、网络、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和广大农民群众对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的社会性认识和公众参与度。
(二)严密组织实施。各地要结合当地备春耕工作开展实际,因地制宜,因区施策,在县城、乡镇等人员密集区和农资集散地开展集中活动,到田间地头和普通农户家中开展调研服务活动,确保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入户。
(三)及时报送信息。活动期间,各市(州)要加强活动信息统计调度,活动结束后,要对本地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并推荐1-2县(市、区)典型经验做法,于6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典型推荐材料、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相关图片视频资料(举办现场咨询、培训活动、查处案件、农资销毁等活动图片10张和2分钟宣传活动视频发送至邮箱)报厅农业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王谦,联系电话0431-88906618,13804370958
邮箱:jlsnynctzhzfj@163.com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