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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开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修订立法调研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6-06  来源: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409
 
      为进一步推进《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修订工作,根据立法工作方案,5月30日至6月1日,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总农艺师李宗友率队到宜昌开展立法工作实地调研。调研组深入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宜昌三峡萧氏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金禾园艺中心、宜昌花园里农业有限公司、宜昌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现场查看种子(苗)选(培)育、新品种展示示范、种子生产经营、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等方面情况,听取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结合种业发展实际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研讨;在宜昌市农科院召开的调研座谈会上,参会代表针对品种引种、网络经营监管、种子代购监管、种子种苗经营许可、科研扶持、种子储备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李宗友高度肯定了宜昌种业发展取得的成绩,认为宜昌市在种业育种创新,规范种子生产经营,强化种子市场监管,优化种业发展环境,确保农业用种安全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李宗友指出,调研组要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全面梳理、深入研究和充分论证,并加以吸收;要进一步广开言路,充分听取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种子企业、基层管理部门和广大农民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草案,通过立法来解决制约种业发展过程中的实际问题,推动种业振兴,服务乡村振兴。
      
      省人大农业委、法工委、省林业局、厅法规处、种业处、种子局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有关人员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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