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构建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体系。提升种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市级院校开展种业科研体制机制改革,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深化权益改革,建立“农科院+育种家+转化者”共同持股的创新激励模式。
这是记者14日从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北京市种子条例》执法检查组第一次会议上获悉的。
2000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正式施行。2022年1月10日,《北京市种子条例》在北京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获得表决通过,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重点检查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等方面
北京市人大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办公室副主任潘爱兵表示,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将协助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执法检查,并同步检查《北京市种子条例》的实施情况。
潘爱兵说,在全面了解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基础上,重点检查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种质资源库、种质资源保护区、种质资源保护地建设;健全种业科技创新体系,完善育种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完善品种审定标准体系,严格执行审定标准,规范审定程序;强化新品种保护,实施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品种真实性鉴定和识别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等情况。
其中,6月下旬至8月中旬,执法检查组将赴北京市有关区和京外相关重要育种基地开展调研和检查,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全面深入了解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构建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体系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北京构建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体系。截至目前,北京拥有8个国家级、3个市级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共保存78万份资源,与各保护单位签订了责任书,落实主体保护责任。
提升种业自主创新能力方面,北京鼓励市级院校开展种业科研体制机制改革。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深化权益改革,建立了“农科院+育种家+转化者”共同持股的创新激励模式;北京农学院、农职院落实了“揭榜挂帅”、科企联合等新机制。
同时,建立优势企业“一对一”服务机制,通过市区联动与31个国家种业阵型企业及10个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建立联系机制,主动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问题,引导人才、技术、资源向企业聚集。
该负责人说,北京将引导种企与金融机构建立紧密对接机制,研究“一企一策”,推动优势企业开展兼并重组、上市融资,鼓励“走出去”,加快“国际化”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