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核发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有效区域为 全国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根据《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现将拟核发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有效区域为全国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 6月21日至2023年6月2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反映。异议人须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办公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须异议人本人签字或加盖异议单位公章。
拟核发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
住 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东八号乡北库伦行政村坡底自然村中加农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陈宏才
生产经营范围:马铃薯
联系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电话:0471—6652291
邮箱:mjm69694743@163.com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70号
邮编:010011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
电话:010—59192079
邮箱:zysscc@agri.gov.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邮编:100125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3年6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