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等4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农农〔2023〕141号
为做好2023年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国家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生猪良种补贴等项目实施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3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3〕4号)、《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关于做好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和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的通知》(农种创函〔2023〕1号)、《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等项目畜牧业有关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农牧便函〔2023〕423号)有关要求,结合全省实际,我厅制定了2023年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等4个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辽宁省2023年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项目实施方案
2.辽宁省2023年国家畜禽遗传资源保护项目实施方案
3.辽宁省2023年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项目实施方案
4.辽宁省2023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6月26日
(主动公开)
附件1
辽宁省2023年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项目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3年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3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3〕4号)、《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关于做好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和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的通知》(农种创函〔2023〕1号)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通过实施国家级农作物种质资源圃资源保护项目,完成李、杏、山楂、榛子等4种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任务,保护数量、质量达到要求,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二、实施单位
李、杏种质资源保护:国家李杏种质资源圃(鲅鱼圈),依托单位为辽宁省果树科学研究所。
山楂、榛子种质资源保护:国家山楂种质资源圃(沈阳),依托单位为沈阳农业大学。
三、实施内容
(一)李、杏种质资源保护
保护数量:1698份,其中:李779份,杏919份。
保护质量:年度内通过科学管理,实现所保存种质资源不丢失、能利用。
(二)山楂、榛子种质资源保护
保护数量:584份,其中:山楂420份,榛子164份。
保护质量:年度内通过科学管理,实现所保存种质资源不丢失、能利用。
四、资金安排
2023年,中央财政安排我省国家级农作物种质资源圃资源保护资金120万元,其中:李杏60万元、山楂榛子60万元。种质资源保护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水电费、邮电费、印刷费、专用材料费、维护(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差旅费、劳务费、咨询费、委托业务费以及其他与项目直接相关的支出;不得用于编制内人员基本支出,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支出,不得用于计提项目管理费及其他与项目无关的支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种质资源保护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实施种业振兴行动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细化管理措施,加强档案管理,做好项目建设动态跟踪监测,及时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填报信息。
(二)强化规范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级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圃)管理规范》,强化保护主体责任落实,完善资源保护相关技术规程和工作制度,规范做好保存资源的登记、监测、及时繁殖更新低活力种质等种质资源保护工作,确保资源保护数量和质量目标的实现。
(三)严格资金管理。要严格执行《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1号)、《农业部关于印发<物种品种资源保护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农财发〔2018〕7号)和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做好资金使用管理,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和挪用。
(四)做好检查总结。要认真组织做好项目建设监督检查,做好项目总结和绩效评价,总结内容要全面、准确,包含资源保护任务完成情况、开发利用情况、采取的措施、资金使用情况等。12月25日前,要完成资源保护项目工作任务,并报送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和绩效自评报告。省将适时组织开展检查,并对实施成效进行绩效评价。
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
联 系 人:孙德军
联系电话:024-23448835
电子信箱:lnzygl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