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26日召开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司法部部长贺荣表示,为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我国拟建设国家农业种质资源库,建立种子储备制度。
当日,受国务院委托,贺荣对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作说明。贺荣表示,当前我国粮食安全形势总体较好,粮食连年丰收,库存充足,市场供应充裕。与此同时,我国粮食需求刚性增长,粮食安全仍面临耕地总量少质量总体不高、粮食稳产增产难度加大、储备体制机制有待健全、流通体系有待完善、加工能力有待提升等诸多问题挑战。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对推动解决上述问题、保障粮食有效供给、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草案规定,国家支持育种基础性、前沿性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鼓励粮食作物种子科技创新和产业化应用,支持开展育种联合攻关,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鼓励推广普及粮食生产机械化技术,鼓励使用绿色、智能、高效的农业机械设备,促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提高粮食生产效率;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以及粮食生产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推进智慧农业发展,加强粮食作物病虫害防治和植物检疫工作;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粮食主产区、主销区、产销平衡区都应当保面积、保产量;健全粮食生产者收益保障机制,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和粮食价格形成机制,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种粮积极性;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完善对粮食主产区和产粮大县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另据新华社报道,为保障粮食有效供给,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高防范和抵御粮食安全风险能力,维护经济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26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该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草案共11章69条,包括总则、耕地保护、粮食生产、粮食储备、粮食流通、粮食加工、粮食应急、粮食节约、监督管理任和附则。
草案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立足我国国情、粮情,着力构建系统完善的粮食安全保障制度体系,为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等环节以及粮食应急、节约等方面突出问题,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切实提高防范和抵御粮食安全风险能力,保障粮食有效供给,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里;深入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粮食安全领域改革成果,将经实践检验成熟的政策措施和制度成果转化为法律规范,为推进粮食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草案还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与土地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反食品浪费、安全生产等法律、行政法规进行了衔接。
来源丨科技日报、新华网
编辑丨农财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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