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阳市保护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一批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进一步震慑和制止了侵权违法行为,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下一步,南阳市将继续着力搭建“严保护、快保护、大保护、同保护”体系,不断优化知识产权市场环境,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夯实基础,积蓄更多的力量。
高新区某种业公司经营假种子案
案件简介:5月24日下午,河南省扶沟县大新镇霍堂行政村洼长村张某某向南阳市种子管理站投诉南阳光彩种子市场某某种业经营有安徽永民种业生产经营的徐豆19为假种子。要求依法追究安徽永民种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种子的法律责任。5月26日,南阳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执法人员到该公司进行核查取证。5月31日,经市农业农村局领导批准对南阳该公司进行立案。
经办案人员一系列的调查取证,南阳市农业农村局认定该公司经营的徐豆19为假种子。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八条“禁止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打击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违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并参照《河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对南阳光彩种子市场乾丰种业作出处罚决定:1、没收该公司经营的假徐豆19种子519.8斤和违法所得810元;2、并处四万元罚款。并按执法程序规定项当事人送达了处罚决定等法律文书,当事人放弃了复议和诉讼权利,自觉履行处罚决定。
典型意义:本案是基层农业行政执法机关根据举报信息成功查处侵害植物新品种权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执法人员及时通过调查取证,查明侵权假种子的购进、数量、价格和销售数量等,取得询问笔录、现场检查记录和扣押未售出的假种子证据材料,为确定徐豆19为假种子做真实性鉴定,寻求徐豆19的标样。南阳积极与育种人、省种子站、农业部、第三方检测机构等多个机构联系,及时确定为假种子,作出处罚决定,制止了侵权行为的扩大,为相关案件的查处提供了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