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农作物种子制种基地专项检查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种子制种基地管理,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以及非法生产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根据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农作物制种基地专项检查的通知》《2022-2023年全省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全省农作物种子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有关安排,决定在全省开展2023年农作物种子制种基地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二、检查内容
(一)制种基地摸底调查。各地要通过行政许可、生产备案等种业大数据查询,按照种子市场网格化监管包保要求,对所有水稻、大豆、玉米等作物制种地块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确保掌握情况,摸清底数,细化区域,责任到人。全面统计制种基地位置、作物种类、制种面积、制种主体等信息并填写《制种基地调查表》(附件1)。
(二)转基因成分检测。利用转基因试纸条对制种地块的植株进行转基因成分快速检测,杂交稻、玉米父母本植株都要进行检测。水稻采用Cry1Ac/Ab试纸条进行抗虫转基因成分的检测,大豆采用CP4 EPSPs 试纸条进行抗除草剂转基因成分的检测,玉米分别采用Cry1Ac/Ab、CP4 EPSPs、Bar试纸条进行抗虫、抗除草剂、抗草铵膦转基因成分的检测。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复检,复检由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依照相关标准进行检测,省种子管理总站负责技术指导。
(三)种子生产经营资质。检查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证照是否齐全,所生产的品种、地点等信息与生产经营许可证是否一致;是否建立所有生产品种的生产经营档案;是否签订生产合同(委托书);受委托者是否备案;备案内容、生产合同(委托书)、生产经营档案三者信息是否一致;品种权属和亲本来源是否清晰合法;生产的品种、面积是否与委托书(合同)一致等。
(四)专项整治及监管工作落实。检查专项整治集中整改情况,梳理问题线索处置情况、查处进度以及报送情况;检查种子市场网格化制度落实情况,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是否将所有制种基地纳入网格化监管责任清单,是否建立日常监管执法、检查巡查记录台账;抽查依法依规办理种子生产备案等情况。
三、检查方式
制种基地专项检查采取属地自查和上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国家级制种大县和国家级、省级水稻、大豆制种基地以及部分重点区域制种基地的检查由省级负责(具体分组安排见附件2),其他制种基地由基地所在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开展检查。
四、时间安排
8月15日前,各地完成制种基地自查工作。7月下旬至8月中下旬,我厅将派出工作组开展督导检查。具体时间及行程安排由各组与相关市协商确定。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本次专项检查是2023年全省种业市场监管和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各方力量,明确职责主体、细化任务分工,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二)依法检查,严格执法。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依法有序开展检查。要强化种业监管和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协调配合,联合当地乡镇、村委会,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组织查处,严惩侵犯品种权、制售假劣、无证生产经营、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行为。
(三)加强宣传,完善机制。各地要加强宣传引导,指导制种企业、制种农户依法依规生产,营造严厉打击非法制种氛围。要在做好专项检查同时,探索建立制种基地监管常态化机制,强化重点区域制种基地监管。
(四)及时总结,按时报送。8月22日前,各市将总结、《制种基地调查表》等材料(含电子版)报送至我厅种业管理处和省种子管理总站;8月25日前,各组将督导检查总结报送至我厅种业管理处;8月28日前省种子管理总站将汇总的转基因检测结果报送至厅种业管理处。
联 系 人:武春运、张文晓;联系电话:0551-62610898、63436818;邮箱:ahszyglc@163.com、ahszzzjz@126.com。
附件:
1.制种基地调查表
2.省农业农村厅工作组分组安排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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