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种子管理总站
鲁农种子字〔2023〕24号
关于开展2023年玉米、大豆、水稻、棉花新品种试验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市种子管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玉米、水稻、大豆、棉花品种试验管理,确保试验质量水平,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主要农作物品种绿色通道和联合体试验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种〔2022〕9号)等文件要求,我站决定对玉米、大豆、水稻、棉花品种试验质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请各市种子管理机构对辖区内国家玉米、大豆、水稻、棉花品种统一、联合体、绿色通道、统一自主生试及省统一试验进行抽查,抽查试点不少于辖区内各渠道试验试点总数的30%;对辖区内省玉米、大豆、水稻、棉花品种联合体试验、绿色通道试验、特殊类型试验、引种备案适应性试验进行全覆盖检查,对近年来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试点进行重点检查。
二、检查内容
各渠道试验方案执行及试验开展情况、田间试验质量及规范性情况、联合体试验的组织管理工作、参试品种整体表现等,详细检查联合体试验的试验组别、试验组数、参试品种和承试单位等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同时,对辖区内的省级联合体、特殊用途、引种备案适应性试验各抽取1个试点进行现场收获测产。对于检查时已收获的试验,以检查试验方案、田间试验记载数据及试验落实为主,并在检查结果备注已收获。
三、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收获。
四、有关要求
1.按要求适时开展监督检查
按照2023年玉米、大豆、水稻、棉花品种试验检查评价表(样表)(附件1)的内容对辖区内玉米、大豆、水稻、棉花品种各渠道试验试点,逐项进行检查。玉米品种试验承担单位见附件2、3;大豆品种试验承担单位见附件4、5;水稻品种试验承担单位见附件6、7;棉花品种试验承担单位见附件8、9。在市级检查期间,省站将对部分试点进行抽查。
2.检查完成后及时汇总、上报检查结果
检查评价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检查结束后,将国家统一试验、联合体试验、绿色通道试验及省统一试验、联合体试验、绿色通道试验、特殊类型试验、引种备案适应性试验按作物分别汇总试验检查评价表、现场收获测产结果,写出试验检查报告,于收获测产后5日内、11月5日前将电子版同纸质版一并报送(电子版发至公共邮箱sdpzqsk@163.com,纸质版邮寄至山东省济南市工业北路200号山东省种子管理总站区试科),联系人:李成磊、王文良、宋微微,联系电话:0531-81608101)。本次检查结果将作为品种处理、引种备案的重要依据。
附件:1.2023年玉米、大豆、水稻、棉花品种试验检查评价表(样表)
2.2023年国家玉米品种统一试验、联合体试验、绿色通道、统一自主生试试验承担单位汇总表
3.2023年山东省玉米品种统一试验、 联合体试验、绿色通道试验、特殊类型试验、引种备案适应性试验承担单位汇总表
4.2023年国家大豆品种统一试验、联合体试验、绿色通道试验承担单位汇总表
5. 2023年山东省大豆品种统一试验、联合体试验、特殊类型试验、引种备案适应性试验承担单位汇总表
6.2023年国家水稻品种统一试验、联合体试验、绿色通道试验承担单位汇总表
7.2023年山东省水稻品种统一试验、特殊类型试验、引种备案适应性试验承担单位汇总表
8. 2023年国家棉花品种统一试验承担单位汇总表
9.2023年山东省棉花品种统一试验承担单位汇总表
山东省种子管理总站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