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庞某宝等3人涉嫌销售伪劣种子罪一案,由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被告人庞某宝等3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庞某宝等3人在无毛豆种子经营资质,自2021年11月开始,将“三无”种子出售给10余名种植户,从中获取高额利润。种植户将该批毛豆种子种植于儋州、白沙等地,2022年3月该批毛豆陆续结果,但果实豆荚厚、豆粒瘪、杂株多、产量低,经白沙县农业农村局、儋州市行政综合执法局认定,该批种子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假种子,经华智种子质量分子检测中心对涉案毛豆种子鉴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的伪劣种子,该批种子致使种植户生产、销售遭受重大经济损失,依法应当以销售伪劣种子罪追究庞某宝等3人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