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吉林省第二批种子(苗)繁育基地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长白山开发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梅河口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省级种子(苗)繁育基地(第二批)认定工作的通知》(吉农办种发〔2023〕7号)要求,有8个县(市)农业农村局申报玉米、水稻、花生等9个省级种子(苗)繁育基地。按照县(市)申报、市州初审,省级专家评审、现场答疑、网站公示的程序,我厅最终认定了公主岭市玉米种子繁育基地、大安市耐盐碱常规稻种子繁育基地、永吉县常规稻种子繁育基地、双辽市花生种子繁育基地、通化县蓝莓种子(苗)繁育基地、和龙市人参种子(苗)繁育基地、安图县食用菌菌种繁育基地7个省级种子(苗)繁育基地。
请各有关市(州)、县(市)农业农村局要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认真抓好省级种子(苗)繁育基地建设和日常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基地建设3年发展规划,完善基地基础设施条件,逐渐扩大制种基地规模,健全基地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切实提高省级种子(苗)基地供种保障能力,为实现“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贡献种业力量。
附件:吉林省级种子(苗)繁育基地认定名单(第二批)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0月7日
附件:
吉林省级种子(苗)繁育基地认定名单(第二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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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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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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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主岭市)玉米种子繁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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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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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大安市)耐盐碱常规稻种子繁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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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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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永吉县)常规稻种子繁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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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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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双辽市)花生种子繁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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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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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通化县)蓝莓种子(苗)繁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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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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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和龙市)人参种子(苗)繁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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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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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安图县)食用菌菌种繁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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