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底,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分局经侦大队接到鄂尔多斯市某种业有限公司报案,声称自己在与广西南宁某农业有限公司购销的玉米种子有问题,多数种植农户反映颗粒无收要求赔偿,种业公司无力赔付,可能面临破产危机。
案件受理后,东胜分局随即成立专案组,全面彻查案件。专案组民警历时2个月,反复研究案情,向农业主管部门专家请教学习,熟悉农业育种相关资料,往返于受损失的玉米地进行勘查、取样。辗转于南宁、海南等地开展案件调查工作。
经调查,鄂尔多斯市某种业有限公司2022年夏天与广西南宁某农业有限公司签订玉米种子购销合同,并由其在海南省进行育种。
2023年2月,广西南宁某农业有限公司向鄂尔多斯市某种业公司发货45吨玉米种子。鄂尔多斯市某种业公司将这批玉米种子批发给了26家二级批发商,二级批发商又分别零售到伊旗、乌审旗、杭锦旗、达旗及陕西榆林周边等地农户手中。
2023年8月底,种植农户发现本应丰收在望的田地,在播种玉米种子后,大幅减产,玉米长势异常不符合预期标准。经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此批玉米种子为假、劣种子。各地种植这批玉米种子的涉及2000余户农民,种植面积达1.8万亩,造成农民损失约400余万元。
由于案件涉及受损农户人数众多,影响范围广,关乎农民的切身利益。正值秋收时节,如对农民赔付不及时到位,极易引发其他问题。侦查民警在了解到广西南宁某农业有限公司在海南海口育种时,由于受新冠疫情管控影响,在育种过程中的实地技术指导存在不足,以及购、销公司双方在种子验收环节存在过失等因素。
侦办案件民警多次协调、沟通双方公司负责人直面问题,解决问题。在实地踏查田间玉米生长情况后,南宁农业公司负责人终于意识到是因自身工作的失职导致玉米种子质量出现问题主动握手言和,双方公司最终达成赔偿协议。
截止目前,广西南宁某农业有限公司向鄂尔多斯市某种业有限公司、种植农户履行赔偿4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