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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推动农业执法向“服务型”转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11-22  来源:农民日报·中国农网  作者:记者 吕兵兵  浏览次数:335
 
  本报讯(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吕兵兵)今年以来,为规范农业执法行为,山东省临沂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推行服务型执法支持优化营商环境十六条措施》,推行“惩教并举、审慎包容、轻微免罚、重违严惩”农业执法新模式,按照执法“无事不扰”、服务“无处不在”的原则,推动实现从“管理型执法”到“服务型执法”转变。
 
  围绕企业需求,做实执法为民服务。把促进发展作为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公布电话、微信、邮箱等通信渠道,常态化接收意见、建议、投诉举报等信息。每半年召开1次座谈会,邀请涉农企业参会,解读最新政策,听取意见建议,协调解决问题。同时,把执法重心转移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上来,与企业建立定点联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提供法律维权建议,强化违法风险防控意识。
 
  规范涉企检查,推行包容审慎执法。坚持“无事不扰、靶向监管”原则,定期实施常规检查,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严格落实《关于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对符合情况的不予处罚或减轻处罚。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农业执法工作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坚持过罚相当原则,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乱罚款现象发生,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坚持依法护农,支持优化营商环境。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及执法实践,动态调整免罚轻罚清单。落实事后执法回访,跟踪问题整改情况,主动向企业送政策、送法律、送服务。推动信用修复与行政处罚“两书送达”,引导和帮助失信主体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协助企业依法修复自身信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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