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康农种业将再次上会。
据北交所网站消息,北交所上市委员会定于2023年11月30日上午9时召开2023年第64次审议会议,审议的发行人为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农种业”)。
所谓“上会”,指申请发行股票的公司提交到证监会发审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申请,将在发审委的定期会议上审核。若通过,公司便可发行股票,否则就不能通过股票市场融资。
招股说明书显示,康农种业拟募集资金约2.79亿元,分别用于年产2.5万吨杂交玉米种子生产基地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康农种业是一家聚焦于高产、稳产、综合抗性良好的杂交玉米种子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形成了以玉米种子为核心,魔芋种子和中药材种苗为辅的多元产品结构。2023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为4723万元,同比增长13.81%,净利润为1064万元,同比下滑6.29%。
此前,在9月22日召开的2023年第57次审议会议上,康农种业暂缓审议。上市委要求说明实控人彭绪冰在公司任职的合法合规性等问题。
根据会议结果,上市委对“实际控制人”“四川康农”“募投项目”“个人农户”四方面问题提出了进一步落实意见。
其中,在审议会议上,上市委指出,根据申报文件,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的彭绪冰于2006年5月至2020年12月任职于长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监测站,于2011年12月至2020年12月期间被选聘为湖北省个人科技特派员,派驻发行人担任首席专家。
对此,在审议意见中,上市委要求企业(1)说明彭绪冰在发行人处任职的合法合规性及相关法规和政策依据,是否与原任职单位存在利益冲突。(2)结合彭绪冰任职情况、专业背景、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分工及作用,准确说明发行人实际控制权行使的具体情况。
在回复中,康农种业列举了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外任职的相关规定以及有关科技特派员的相关政策,并表示,“有关法规对于非参公事业单位的非党政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对外兼职并领取报酬并无绝对禁止性规定,但其任职和领取报酬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事业单位科技人员经审批后保留原职级、工资福利和岗位保留不变派驻农村基层、农业一线,兼职开展创业和服务并领取合理报酬符合有关政策的规定。”
对于彭绪冰在公司任职的合法合规性,公司则从“彭绪冰在公司任职已经过有权部门审批,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彭绪冰在公司任职与原任职单位不存利益冲突”两方面进行了说明。
并且,康农种业还回复到,公司知识产权与彭绪冰原单位不存在争议或纠纷,并且彭绪冰作为科技科技特派员派驻公司不违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管理及科技特派员的相关法规和政策中关于亲属关系等岗位回避或履职回避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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