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荐省级农作物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的通知
各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落实种业振兴行动方案,推动我省农作物种业企业加速发展,经研究,拟从我省现有小麦、玉米、油菜、番茄等优势种业企业中筛选认定2-3名省级农作物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带动我省农作物种业企业发展。现就推荐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陕西省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满3年以上且无违法违纪记录,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一)基础设施。具有办公场所200平方米以上、冷藏库100平方米以上;生产经营小麦、玉米的,应具有检验室150平方米以上、加工厂房500平方米以上、仓库500平方米以上;生产经营油菜、番茄种子的,应具有检验室50平方米以上、加工厂房100平方米以上、仓库200平方米以上;
(二)检验仪器。具有净度分析台、电子秤、样品粉碎机、烘箱、生物显微镜、电子天平、扦样器、分样器、发芽箱。具有PCR扩增仪及产物检测配套设备、酸度计、高压灭菌锅、磁力搅拌器、恒温水浴锅、高速冷冻离心机、成套移液器等仪器设备,能够开展种子水分、净度、纯度、发芽率四项指标检测及品种分子鉴定;
(三)加工设备。具有种子加工成套设备,生产经营玉米、小麦种子的,总加工能力10吨/小时以上(含小麦窝眼清选机)和相应的干燥设备;生产经营油菜、番茄种子的,总加工能力1吨/小时以上;
(四)技术人员。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育种人员5人以上;有专职的种子生产、加工贮藏和检验专业技术人员,玉米种子各5人以上,小麦、油菜种子各3人以上,番茄种子各2人以上;
(五)育种条件。有专门的育种机构和相应的育种材料,并建立完整的科研育种档案;有自有或租用(租期不少于10年)的科研育种基地,生产经营玉米种子的,有分布在不同生态区的育种基地3处以上、总面积100亩以上;生产经营小麦、油菜种子的,有分布在不同生态区的育种基地2处以上、总面积60亩以上;生产经营番茄种子的,有分布在不同生态区的育种基地3处以上、总面积10亩以上;
(六)科研投入。近3年内年均种子科研投入不低于180万元;
(七)品种条件。生产经营玉米种子的,应有作为第一育种者的审定品种10个以上;生产经营小麦种子的,应有作为第一育种者的审定品种4个以上;生产经营油菜、番茄种子的,应有作为第一育种者的登记品种5个以上。通过审定、登记的品种应在推荐之日前八年内;
(八)生产规模。生产经营玉米种子的,近3年年均制种面积2500亩以上;生产经营小麦种子的,近3年年均制种面积12000亩以上;生产经营油菜种子的,近3年年均制种面积5000亩以上;生产经营番茄种子的,近三年年均种子生产的数量不低于该类作物15万亩的大田用种量。
(九)经营规模。有健全的销售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经营玉米种子的,近3年内年均种子销售量120万公斤以上,或经营的玉米品种推广面积在省内排前3名;经营小麦种子的,近3年内年均种子销售量500万公斤以上,或经营的小麦品种推广面积在省内排前3名;经营油菜种子的,近3年内年均种子销售量50万公斤以上,或经营的油菜品种推广面积在全国排前5名;经营番茄种子的,近3年内年均种子销售量1500公斤以上,或经营的茄种品种推广面积在全国排前6名。
二、推荐资料
推荐省级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陕西省省级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推荐表(见附表);
(二)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复印件,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基本设施:办公场所、种子检验室、加工厂房、仓库(冷藏库)的自有产权证明材料或资有资产和实景彩色照片,租赁办公场所的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四)检验仪器:种子检验仪器清单,包括仪器名称、型号、生产厂家、出厂编号、发票号码;实景彩色照片和购置发票复印件;
(五)加工设施:种子加工成套设备清单,包括设备名称、型号、生产厂家、出厂编号、发票号码;实景彩色照片,购销合同和购置发票复印件;
(六)技术人员:种子生产、加工贮藏、检验、育种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或职称、毕业学校及专业、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育种成果等;育种人员的学历证明或职称证明复印件;
(七)育种条件:育种机构、育种材料、科研活动等情况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及实景彩色照片;
(八)育种基地:自有科研育种基地证明材料及实景彩色照片,租用科研基地的提供租用合同复印件;
(九)科研投入:科研投入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十)品种条件:主要农作物需提交品种审定证书复印件;非主要农作物种子提交品种登记证书复印件;
(十一)生产规模:近3年种子生产地点、面积和基地联系人等情况说明、企业年报及相关证明材料。
(十二)经营规模:销售网络清单和售后服务体系的建设情况说明;种子销售总额、经营量的情况说明及相关经营台账、企业年报等证明材料。
三、具体要求
(一)省级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推荐选拔是落实我省种业振兴行动的基本要求和工作举措,请各市(区)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辖区内种业企业的推荐选拔工作,把真正有潜力有实力的企业推荐上来。对已取得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A证的企业不再推荐。
(二)按照企业自愿申请,市级初审把关,省级综合评审的程序进行,初审主要是对拟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真实性、完整性审查,必要时对企业有关条件进行实地考察,初审通过后签署推荐意见,连同资料一并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三)请各市(区)于2023年12月30日12时前将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以市局正式文件推荐报送,推荐材料一式三份,扫描件同步发送邮箱(报送时间以邮件寄发时间为准),逾期未报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
省农业农村厅联系人:张亚维,电话:029-87312532,邮箱:365098563@qq.com
省种子站联系人:陈梁,电话:029-86520449,邮箱:guanlike_109@126.com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