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安徽省大豆品种审定标准(2023年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种业振兴行动部署,落实加强优质大豆品种培育和大面积单产提升工作安排,更好发挥审定标准对大豆创新的引领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和《国家级大豆品种审定标准(2023年修订)》相关规定,安徽省大豆专业委员会草拟了《安徽省大豆品种审定标准(2023年修订)》(征求意见稿),现拟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自公布之日起30个自然日。期间如有异议,请以实名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反馈,并注明联系方式。1.电子邮件:ahpshb@126.com,2.邮寄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滨湖新区洞庭湖路3355号农业农村大厦17A安徽省种子管理总站。
附件:安徽省大豆品种审定标准(2023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月12日
安徽省大豆品种审定标准(2023年修订)
(征求意见稿)
1 基本条件
1.1抗病性
大豆花叶病毒病抗性:人工接种鉴定,对弱致病优势株系抗性级别达到中抗及以上,对强致病优势株系抗性级别达到中感及以上。
大豆根腐病抗性:田间自然发病,品种抗性级别达到中感及以上。
其它病害:任何一个试点,因其它病害导致田间自然发病植株死亡率≤5.0%。
1.2生育期
沿淮淮北组两年区域试验生育期平均比对照品种晚熟≤7.0天,淮河以南组比对照品种晚熟≤10.0天。
1.3品质
两年区域试验平均粗脂肪和粗蛋白质含量之和
≥59.5%。
1.4底荚高度
品种底荚高度≥12.0厘米。
1.5一致性和真实性
同一品种在不同试验年份、不同试验组别、不同试验渠道中DNA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2个,申请审定品种与已知品种DNA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4个。申请审定品种与已知品种DNA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3个的,需进行田间小区种植鉴定证明有重要农艺性状差异;申请审定品种与已知品种DNA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3个的,视为相同品种处理。
2 分类品种条件
2.1 高产稳产品种
申请审定品种与对照同为常规品种或杂交品种时,两年区域试验平均产量比相应对照增产≥5.0%,且每年增产≥3.0%,生产试验平均产量比相应对照增产≥3.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试验点比例≥65%。
申请审定品种为杂交品种而对照为常规品种时,两年区域试验平均产量比对照增产≥8.0%,且每年增产≥5.0%,生产试验平均产量比常规品种对照增产≥5.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试验点比例≥65%。
2.2 高油品种
区域试验粗脂肪含量≥22.0%。申请审定品种与对照同为常规品种或杂交品种,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平均产量比相应对照品种增产≥0.0%;杂交品种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平均产量比相应对照品种增产≥5.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试验点比例≥65%。
2.3 高蛋白品种
区域试验粗蛋白质含量≥45.0%。审定品种与对照同为常规品种或杂交品种,每年区域试验平均产量比常规对照品种增产≥0.0%;杂交品种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平均产量比常规对照品种增产≥5.0%。
2.4 蛋脂兼用品种
区域试验粗蛋白质与粗脂肪含量之和≥63.0%且粗脂肪含量≥20.0%。审定品种与对照同为常规品种或杂交品种,每年区域试验平均产量比常规对照品种增产≥0.0%;杂交品种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平均产量比常规对照品种增产≥5.0%。
2.5 特殊类型品种
菜用大豆品种:采收鲜荚食用的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