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公安厅、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辽宁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联合发文《关于做好2023年农资冬储期间农资打假工作的通知》要求,盘锦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种植业执法大队对辖区内农资经营单位开展了执法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针对经营企业门店所购农资产品进行了检查,主要包括经营资质是否具备、进销货台账记录是否清晰、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要求等项。执法检查共计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执法车辆2台次,检查经营门店12家次。
通过检查,确保农资产品质量合格,安全可靠,同时督促生产和经营单位落实农资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为春耕备耕保障农资安全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