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深度参与
《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种子法》及其相关配套规章制修订。
他组织开展
我国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建立等专题研究
品种保护审查机制创新试点
以及维权打假专项行动
20多年来
他积极推动我国农业植物
新品种保护快速发展,
年度申请量已连续6年
位居世界第一
2023年他主要在推进哪些工作?
2024年他有哪些计划?
本期问大咖邀请嘉宾
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理事会主席 崔野韩
Q1
回顾2023年,您主持的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理事会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取得哪些进展?哪些与我国有关?
崔野韩:2023年对UPOV而言是领导交替的一年。年初,组织新任副秘书长换选小组对三位候选人进行面试,并在UPOV成员内进行民意测验。在3月召开的第35届理事会特别会议期间,根据民意测验结果以及现场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积极与秘书处合作,组织与相关会员沟通协调,提出放弃投票采取协商选举的想法得到秘书长及成员的广泛认可。经协商一致,理事会最终批准尤兰达·胡尔塔(Yolanda Huerta Casado)女士(西班牙籍)接任UPOV副秘书长,并任命其他两位候选人在秘书处的相应岗位。这是我国第一次主导UPOV领导机构的换选工作,充分展示中国智慧和国际治理能力。
崔野韩(左二)主持UPOV理事会会议
崔野韩(右)与UPOV新任副秘书长Yolanda Huerta Casado女士(左)
在10月召开的UPOV系列会议期间,全程主持第57届理事会等会议。取得进展如下:一是我国品种权年度申请量和授权量均位居世界第一。理事会上,UPOV秘书处发布了2022年度植物新品种保护统计数据。我国品种权年度申请量(13027件)、授权量(4026件)均位居世界第一。二是UPOV使用中文项目报告顺利通过审议。UPOV副秘书长和各成员对“UPOV使用中文项目”实施以来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认可。三是新修订的实质性派生品种解释性说明通过审议。新版本最重要的变化是原始品种和EDV之间的差异不再局限于一个或者少数性状,并且原始品种的基本性状也可能会因派生行为而改变。
此外,理事会决定每年跟踪UPOV各成员在EDV实施过程中的进展情况和具体做法,并结合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EDV解释说明的指导意见。
Q2
2023年,您切身感受到国际上关于种业知识产权发生了哪些变化?谈谈令您印象深刻的事。
崔野韩:我认为主要有三个变化。
一是更加强化原始创新与保护。2023年,根据UPOV公约1991年文本制定的“实质性派生品种(EDV)解释性说明(第三版)第4稿”通过理事会审议。与第二版相比,新版本最重要的变化是原始品种和EDV之间的差异不再局限于一个或者少数性状,并且原始品种的基本性状也可能会因派生行为而改变。新的解释说明对EDV的解读更为宽泛,契合基因编辑等育种新技术特点,有利于加强对原始品种权利人的保护。
二是更加强调前沿技术研究。近年来,转基因、基因编辑等育种技术不断更新,新技术新产品不断推出,品种权申请数量逐年增加,如何使新品种更快造福人类和社会,更好地得到保护,加强保护和测试的技术支撑十分必要。欧盟、英国均已设立专项经费,支持开展生物技术、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研究,以提高DUS测试质量、效率和准确性。
三是更加注重应用信息化手段。UPOV已于2023年9月启用植物新品种保护电子平台(e-PVP),该平台包括品种权国际申请模块(PRISMA)、品种权审查模块、DUS测试报告交换模块和全球品种信息数据库(PLUTO)4个部分。PRISMA是一个线上多语种品种权国际申请信息化系统,便于申请人向加入该模块的成员所在的品种权审批机关提交品种权申请。目前已有35个成员加入PRISMA,覆盖全球70多个国家,近5000件品种权已通过该模块完成申请。我国于2017年加入PRISMA联合研发,并将莴苣列入首批加入PRISMA研发的植物属种,2022年新增加大豆等10个植物属种列入PRISMA研发。目前,已基本完成PRISMA中文部分建设与系统测试,欢迎我国育种者积极使用该申请模块向国外申请植物新品种。
UPOV理事会主席办公室
Q3
当前,我国已在水稻、小麦、玉米、大豆育种中试行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取得效果如何?
崔野韩:按照部种业司部署要求,部科技发展中心积极推进实质性派生品种(EDV)制度实施:一是指导EDV制度试点工作并举办启动仪式。组织EDV线上培训班和杭州座谈会,就收益分享比例达成共识;指导四大作物育种攻关组起草有关EDV制度的“共同承诺书”和“实施方案”,并在徐州举办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推进行动(2023)上签订和发布;起草试点EDV制度的报告,并在新华社报道,得到张兴旺副部长肯定性批示。二是开展EDV制度调研。根据主题教育和中心“两问两改两提升”调研活动要求,牵头组织EDV制度调研,完成“加快推进EDV制度实施 助力当家品种自主可控”调研报告,并得到张兴旺副部长肯定性批示,并以“实施实质性派生品质制度 促进我国种业高质量发展”为题在农民日报上发表。目前,水稻等四大作物育种联合攻关组内正在试行EDV制度。
Q4
目前,与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相配套的判定标准、纠纷调处方式等具体实施办法仍未出台,接下来计划是什么?
崔野韩:种子法明确要求,实质性派生品种(EDV)制度的实施步骤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初步考虑是将有关EDV制度实施原则性要求在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中进行规定,具体实施办法在条例实施细则内进行规定。目前,条例修订送审稿已上报司法部,并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条例实施细则已形成初稿,有待完善。下一步打算,一是印发EDV实施办法,内容包括EDV名录、判定指南、鉴定机构、专家委员会、纠纷解决等方面。二是做好技术支撑准备,加快研制EDV判定指南、加快构建EDV判定分子和表型数据库。三是推动EDV试点走深走实,加强业务指导、收集典型案例、探索EDV制度配套管理机制。四是加强宣传交流合作,编制答疑手册、扩大宣传培训、加强多方协作、深化国际交流。
Q5
随着生物育种产业化推进,您认为我国还有哪些与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制度需要完善?该如何完善?
崔野韩:随着生物育种新品种的不断培育,基因专利与植物新品种权保护问题可能会日益凸显,转基因或基因编辑新品种授权后可能会面临交叉许可实施的问题。此外,如果转基因转化体不符合DUS授权条件,则该转化体得不到品种权保护。同时,我国现行专利法对动植物本身不授予专利保护。这意味着该转化体只能采取商业秘密方式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根据目前情况,建议制定商业秘密保护法,尽快完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Q6
未来,行业发展趋势是什么?国际上有哪些新动态?
崔野韩:一是亟需培育更多高产优质高效新品种。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异常,国际社会希望育种者不断培育出高产且抗逆性优良的植物新品种,以减轻因气候变化、自然灾害等造成的减损。二是强化对植物新品种进行有效保护。随着生物技术新方法不断出现,并广泛应用到植物育种中,新技术与传统育种之间如何有效衔接,确保各自利益与知识产权得到有效保护,这是国际上较为关注的问题。目前UPOV成员普遍做法:一是及时修订本国法律法规(特别是执行1978文本的国家),以达到公约1991文本规定的要求。二是加强国际合作,特别是注重测试结果国际互认,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不断强化维权执法国际合作,做到交流互鉴。
UPOV原副秘书长来华访问
崔野韩与欧盟专家交流品种测试工作
Q7
2024年,您最想做什么?
崔野韩:一是推动种业知识产权领域开展国际互认,二是探索推进我国品种管理技术支撑体系融合发展。
记者丨喻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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