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和规范全市农作物种子经营秩序,确保春播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榆林市种业工作站高度重视,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我市委托生产种子、委托代销种子、设立分支机构和经营不分装种子四种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主体备案工作。
3月12-19日,榆林市种业工作站副站长邓晓峰带队对全市12县(市)区种子销售经营单位进行排查,登记造册,宣传通告,督促指导及时履行种子生产经营备案。
在座谈会上,邓晓峰认真讲解了网上备案流程,现场进行备案指导,要求种子经营户严格履行种子经营备案手续。他指出,当前正值春耕备耕关键时期,种子销售渐入旺季,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必须依法规范操作,建立和完善种子销售台账,保证种子来源可追溯,确保农民用上放心种。同时,要加强宣传指导,及时解决经营主体备案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严格履职尽责,加大备案材料审核把关力度,为粮食生产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