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5日,是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也是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十周年。国家安全部今天公布几起危害我国国家安全典型案件。
国家安全机关斩断窃取
我国稻种及制种技术的境外“黑手”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国计民生。近年来,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持续加大对我国粮食领域渗透力度,窃取我国核心科研情报,对我国水稻种业核心竞争力与粮食安全造成显著危害。针对这一突出情况,国家安全机关主动出击,2022至2023年集中破获系列间谍窃密案件,依法调查审查涉案人员近百名、查处重点涉案企业11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在一起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窃取我国稻种及制种技术案件中,国家安全机关查明,朱某某,原为国内某农业科技公司总经理,为了捞取个人经济利益,朱某某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建立所谓“合作”关系,并对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要求“来者不拒”,以“合作制种”名义,先后向对方违规出售5种亲本稻种,获得了超出正常售价的回报。为了进一步拓展所谓“业务”,朱某某又创办一家新的农业科技公司,通过这家公司,继续向境外大量出卖我国优质亲本稻种。
经国家相关保密部门鉴定,朱某某向境外非法提供的种子为情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对朱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4年1月,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判处朱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此外,国家安全机关还依法对其余17名涉案对象给予行政处罚,并对涉案企业深挖细查,进一步查明个别国内种业企业长期以来罔法逐利,持续大量向境外国家非法出售我国各类优质种源情况,有效消除了我国粮食领域重大安全隐患。
近年来,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打击粮食安全领域的各类间谍窃密活动,重拳出击斩断境外伸向我国种质资源的窃密“黑手”,有力防范制止了粮食安全领域失泄密风险隐患。